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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颁布时间】 2012-03-02
【实施时间】 2012-03-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3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训练单位:

  为顺利做好我市参加2012年度全省青少年运动员的注册工作,确保备战第十四届省运会及2012年省青少年各项比赛的顺利进行,根据省体育局《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和《关于2012年度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注册组织工作要求

  市文体旅游局统筹组织2012年度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具体注册工作由市体工队、市体育运动学校、市业余体校等3个项目归口单位负责归口项目的注册工作(包括区属运动员注册),归口管理项目参照《深圳备战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训练工作总体方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2年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做到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实施。必须确保注册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处理好各工作环节的衔接,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做好归口项目注册工作。请各单位指定注册工作总负责人1人,各项目负责人各1人,以便做好各项工作的对接。

  二、注册日期:

  第一阶段(注册申报及数据公布阶段):归口单位请按要求通过“注册申报子系统”进行运动员注册、确认及申报工作,网上申报开通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4月5日,逾期按不注册论。省局将在开通注册系统后每天公布新注册运动员名单,若发现错漏必须于4月5日前在注册系统进行更改,逾期无法更改。采集个人身份信息时,可以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型号为:cvr-100u)导入,也可以手工录入。建议各归口单位自行采用身份证读卡器导入方法进行。

  第二阶段(资料审核阶段):4月10日下午2:00-5:30,在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原省体育局五楼会议室办理注册材料审核、确认等相关手续。届时,请各归口单位将运动员注册资料按注册汇总表姓名顺序、分项目整理汇总,由专人负责送至指定地点交付审核。

  第三阶段(数据采集及骨龄拍摄阶段):2012年4月中下旬进行运动员照片、指纹、二代身份证数据采集及骨龄拍摄工作,未能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者,将不能参加数据采集及骨龄拍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注册对象:

  (一)凡参加第十四届省运会和2012年广东省体育局(或与广东省教育厅联合)举办的省青少年各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必须进行资格注册(含足球项目)。

  (二)已在国家体育总局办理注册的运动员,仍需在省办理注册后方可参加各类比赛。

  (三)由各市输送到解放军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以解放军向输送单位颁发的入伍通知书、入伍登记表为准),必须在省办理注册手续,并由省体育局与解放军总政或总参共同签定输送运动员协议书,同时在总局办理注册手续才能参赛。

  (四)已在省注册的运动员,不能再进行重新注册。

  四、注册项目

  2012年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项目为第十四届省运会设置的项目(见省运会规程总则征求意见稿),包括: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田径、羽毛球、篮球、拳击、皮划艇、帆板、自行车、击剑、足球、体操(蹦床)、手球、曲棍球、柔道、赛艇、射击、乒乓球、跆拳道、排球、举重、摔跤、武术、健美操、毽球、定向运动。

  省运会新增的项目健美操、毽球、定向运动本次注册暂归口至市业余体校。根据省竞赛中心的通知,省运会取消的比赛项目:棒球、垒球、网球、艺术体操、射箭、沙滩排球、高尔夫球等7个项目将不再进行注册。

  五、注册的各项要求:

  (一)注册材料总体要求

  所有注册的运动员(含省外户籍运动员)以户口本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为基本材料。资料审核时需交验如下:

  1、运动员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须复印户主及本人页)。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运动员所属地教育部门提供的《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卡》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及所属地教育部门印章),每名运动员一份,不得合并。

  4、《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汇总表》、《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确认汇总表》(该表软件自动生成)各一式1份。归口单位在各项目完成录入后,统一打印送市文体旅游局审核盖章。

  5、区属运动员参加省注册的,必须在注册截止前将相关资料送至归口单位项目负责人汇总。所有运动员注册材料由归口单位负责按项目收集整理并暂时保管,届时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送省审核。请各单位做好资料的交接和保管工作,防止资料遗漏、丢失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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