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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及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以下简称国办49号文件),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促进供销合作社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意义的认识 (一)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是供销合作社的主营业务和优势资源。几十年来,供销合作社一直致力于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和业务拓展,为支援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近年来,供销合作社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在国家循环经济、城市矿产、城市回收体系试点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全系统有县及县以上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企业2000多家,回收网点15万多个,从业人员100多万人,年回收总额达1500亿元。系统企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的15个循环经济试点单位中占8个,在22个城市矿产试点中占4个,在商务部55个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中占38个。培育出了一批国家级和区域级废旧商品回收利用行业龙头企业,为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国办49号文件为供销合作社加快推进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机遇。供销合作社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虽然有较好的基础,但也存在着基础薄弱、设施陈旧、加工处理技术落后、企业小而散、规划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有较大差距。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是国家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层面对废旧商品回收利用行业的战略定位,对于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缓解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也为供销合作社发挥自身优势,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提出了更高要求。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三)总体要求。按照国办49号文件要求,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废旧商品回收利用领域的传统优势,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推进、加强联合、有效整合、改造和提升系统现有回收利用网络资源,进一步巩固回收基础、扩大加工能力、提升技术水平、做强龙头企业、完善行业管理、推进产业化进程,尽快形成村镇和城市社区有回收网点、重要集散地有分拣中心、资源富集区有产业园区的一体化网络体系,在建立我国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 (四)主要目标。经过努力,到 “十二五”末,全系统废旧商品回收总额占全社会回收总额的比重达到60%以上,在80%以上的城市社区设立规范化的回收站点,80%以上的废旧商品实现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培育年收入超50亿元的大型龙头企业10家,建立功能齐备、设施先进的废旧商品集散市场1000个。基本构建起基础回收网络、分拣加工中心或集散市场与产业基地三级层次分明,回收、加工、利用三个环节有机链接,覆盖面广、功能完善、技术先进、高效利用、生态环保的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现代回收利用体系。 三、重点任务 (五)加强基层回收网点建设。结合各地城乡社区建设、环境治理和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网点建设,有重点有步骤地展开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建设。对现有的回收站点进行标准化改造,实施规范化经营;在网络薄弱和网点空白的地区,通过新建或依托供销合作社废旧商品回收利用龙头企业,对现有的社会回收站点、个体经营者等采取收购、加盟、租赁、兴办专业合作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整合,夯实回收网络的基础,扩大回收网络的覆盖面。 (六)大力发展集散市场。发展专业化的废旧商品集散市场或分拣中心,提高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的集约化程度,打造对接产业上下游的服务平台。对现有的600多家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先进技术应用和管理水平,提升分拣集散功能。同时,根据区域分布和市场需求,规划新建一批集散市场或整合一批社会资源。有条件的县级供销合作社要牵头建设专业化的废旧商品集散市场或分拣中心,地(市)级以上的供销合作社要牵头建设区域性的集散市场或加工交易中心。同时,发挥中心城市供销合作社辐射带动作用,依托现有的物流运输力量和经营队伍,建立废旧商品物流配送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