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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业部公告第1787号
【颁布时间】 2012-06-11
【实施时间】 2012-06-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8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农业部公告第1787号――关于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等9家单位申报的水貂犬瘟热活疫苗等5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并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的公告

[接上页]
【注意事项】

  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的动物禁止使用本品。

  对青霉素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勿接触本品。

  现用现配。

  本品在溶解时会产生气泡,操作时应加以注意。

  【休药期】 猪3日

  【规格】 以头孢喹肟计(1)0.2g (2) 0.5g

  【包装】

  【贮藏】 遮光,密闭,在2~8℃保存。

  【有效期】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三)注射用硫酸头孢喹肟标签

  兽用

  【主要成分】 硫酸头孢喹肟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结晶性粉末。

  【适应症】 主要用于治疗由多杀性巴氏杆菌或胸膜肺炎放线杆菌引起的猪呼吸道疾病。

  【用法与用量】 以头孢喹肟计。肌内注射,一次量,每1 kg体重,猪2 mg,一日1次,连用3~5日。

  【休药期】 猪3日

  【规格】 以头孢喹肟计 (1)0.2g(2) 0.5g

  【包装】

  【贮藏】 遮光,密闭,在2~8℃保存。

  【生产日期】

  【生产批号】

  【有效期至】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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