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
【发文字号】 津房法[2003]42号
【实施时间】 2003-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66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

[接上页]

  四、投诉的管理
  
  (一)法制处负责行政执法投诉情况的汇总,每半年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告一次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综合情况。
  
  法制处根据受理、查处投诉案件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
  
  (二)法制处负责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法制处负责行政执法投诉工作的监督。对市政府查办的案件,有关处室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对市政府责令市房管局改正的,应认真督促落实,并将改正情况报告市政府法制办。
  
  (四)对在行政执法投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处室和人员,市房管局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并由法制处负责向市政府法制办进行推荐,报请市政府表彰和奖励。
  
  (五)被投诉的单位和人员干扰、阻碍市政府、市房管局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或打击报复投诉人,属区、县房管局的,由法制处移交区、县人民政府;属市房管局或其直属单位的,由监察室、劳动人事教育处提出意见,依法追究直接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六)法制处和相关处室及其承办人员对投诉工作疏于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室、劳动人事教育处提出意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五、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原《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房研[1998]388号)同时废止。
  
  附:《关于对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说明
  
  关于对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说明
  
  一、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
  
  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是指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职责作了规定,行政机关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即通常所讲的行政机关不作为,具体表现是应为而不为和不应为而为。如行政机关不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不核发许可、资质等证书以及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消极地不置可否,不予答复等均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二、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不合法的
  
  行政处罚不合法,主要是指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不合法,依据不合法,程序不合法。
  
  处罚必须坚持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受处罚;处罚必须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处罚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种类和幅度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或不当,不按规定的程序实施处罚均为不合法。
  
  三、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合法的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的强制性的手段,如强制拆迁、强制制止、强制恢复、强制执行等。不合法主要是指:
  
  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而擅自采取强制措施的;
  
  虽有规定,但尚未达到或尚不具备必须采取强制措施条件而采取强制措施的;
  
  超出规定,任意扩大强制措施范围的。
  
  四、实施行政许可不合法的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行许可制度的有房屋拆迁许可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同时,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有行政许可的性质,如房屋租赁经营单位、房屋拆迁单位、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房地产经纪单位和经纪人等。
  
  不合法主要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许可、资质管理规定而自行设定前置条件,或者不按规定,对不’符合许可、资质条件的滥发许可和资质合格证书。
  
  五、实施行政收费不合法的
  
  行政性收费必须有政府规章以上的规定,并经市财政、物价主管部门批准、颁发了收费许可证方为合法。不合法主要是指没有依据,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也没有收费许可证,自行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或者不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多收费和不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等。
  
  六、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不依法出示执法证件的
  
  市政府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向管理相对人出示市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并说明来意。违者,管理相对人有权拒绝。
  
  七、行政执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这是一项对上述列举六项违法、不当行为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的概括,内容很多,没有一一列举,如在执法中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索贿受贿等等,凡法律、法规、规章明文规定为违法行为的均在其中。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