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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关于实施新财会制度后加强工业信贷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总行反映。 附: 关于实施新财会制度后加强工业信贷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颁布了《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现行的财会制度进行了根本性改革。根据这一改革,现就新旧财会制度转轨阶段如何改进和加强工业信贷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新财会制度规定的要求,适时改进和加强信贷管理 自今年七月一日起,企业实施新财会制度。由于这次企业财会制度改革步子大、内容多、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对加强信贷管理带来了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认真研究解决。主要问题是:其一,思想观念不适应新制度的变化。已经实施的新财会制度,突破了传统的按所有制、部门和行业设计会计核算制度的模式,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借贷记帐法、制造成本法和会计平衡公式,从多方面体现了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国际会计惯例。需要信贷干部及时更新观念,用市场经济的观点,认识、掌握、运用新财会制度。其二,现行的信贷政策、规章制度和报表体系有诸多方面与新财会制度不衔接、不配套。贷款基本条件、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固定资产贷款按项目管理办法等都需要按新财会制度作必要的修改完善。其三,新旧制度的衔接转换,加大了信贷管理工作的难度。取消了“专款专用”的规定,企业“活款活用”,给信贷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采用制造成本法、加速折旧办法以及对应收帐款提收坏帐准备金等,使一些微利企业和潜亏企业的亏损进一步暴露出来;按新制度中关于企业利润分配顺序和企业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以及有关规定,会对银行贷款安全及收益带来不利影响,大大增加银行独立承担风险的责任等等。各级行工业信贷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实施新财会制度后信贷管理的新形势,既要看到这次财会制度改革的积极意义,又要看到新制度给信贷管理带来的深刻影响,加强调查研究,搞好会计培训,提高思想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顺利实现新旧财会制度的转换,为建立适应新财会制度要求的新型的信贷管理体系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依据新财会制度,修改和完善信贷规章制度 新财会制度的建立,需要我们对现行的信贷规章制度作相应的调整。但是鉴于全面系统地修改完善现行的信贷规章制度有一个过程,现就信贷管理中的某些突出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工业贷款基本条件问题 1.新财会制度取消企业两类资金的划分,企业自有资金的概念不复存在,原工业企业贷款基本条件中“关于贷款企业必须拥有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的规定,调整为按贷款企业资产负债率掌握贷款的发放。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实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凡申请短期贷款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得超过70%;申请长期贷款的,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得超过50%;申请技改贷款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得超过70%。在坚持资产负债率的前提下,经济发展基础差的地区,对确属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效益好的项目,其贷款项目资产负债率可以适当降低标准。 2.工业贷款种类划分和科目归属,农银发(1993)208号《关于下发中国农业银行统一会计科目的通知》和农银发(1993)298号《关于增设会计科目的通知》已经作了修订和说明,农业银行新会计科目将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启用,原会计科目同时废止。原乡镇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乡镇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农村电力工业贷款、国营工业贷款、城镇集体工业贷款、城镇集体工业固定资产贷款、技改贷款、基本建设贷款、科技开发贷款等相应划转到工业短期贷款、工业长期贷款、乡镇企业短期贷款、乡镇企业长期贷款、技改贷款以及其他短期贷款、其他长期贷款科目中。国营工业短期贷款、科技开发贷款、基本建设贷款、三资企业短期贷款、三资企业长期贷款作为二级会计科目进行反映。各类工业短期贷款期限和长期贷款期限分别比照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和固定资产贷款期限掌握。贷款到期后,只能展期一次,展期时间最长不超过原定期限。贷款到期(含展期后)仍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列为逾期贷款,逾期三年以上仍不能偿还的贷款列为催收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