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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令第174号
【颁布时间】 2008-06-05
【实施时间】 2008-10-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022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

[接上页]

  附件3海关编号
  
  Customs Serial No. __________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CUSTOM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外 交 公/自 用 物 品 进 出 境 申 报 单
  
  DECLARATION FORM OF Articles for Official OR PRIVATE use IMPORTED OR EXPORTED BY dIPLOMATIC mISSIONS

  
  所在机构及海关代码
  
  Organization Name & Customs Code
  
  物品所有人物品所有人证件号码用途(公用/自用)
  
  Name of Owner ID No. of Owner Purpose (Official/Private)
  
  物品批文号电话进/出境 进出境口岸
  
  Permit No. of ArticleTelephoneEntry/ExitEntry/Exit Port
  
  起运/运抵国(地区) 装货/指运港
  
  Departure/Destination Country(Region) Port of Loading/Delivery
  
  运输方式(水路 铁路 公路 航空 邮件 其它) 运输工具名称航次(班)号
  
  Means of Transport: (water rail road air mail other)Carrier’s NameVoyage/Flight No.
  
  提运单号件数毛重(千克)备注
  
  Bill of Lading No. Number of Piece(s) Gross Weight (kg)Remarks
  
  以下内容可由受托方填写
  
  The following may be completed by the party entrusted
  
  进/出境日期 年 月 日包装种类体积 标箱数
  
  Date of Entry/Exit Year Month DateType of Package VolumeNumber of TEU
  
  内包装件数 受托方名称及海关代码(身份证件号码)
  
  Quantity of Inside PackagesAgency/Agent and Customs Code/ID No.
  
  本人(机构)申请进/出境下列公用/自用物品,并保证所有申报属实。
  
  We, the undersigned organization, hereby apply for the import/export of the following articles for personal use or for official use and guarantee that all our declaration is true.
  
  项号
  
  Item No.
  
  物品税号
  
  Tariff Code
  
  物品名称
  
  Descriptions
  
  规格/型号
  
  Speci./ Model
  
  数量
  
  Quantity
  
  单位
  
  Unit
  
  币制
  
  Currency
  
  总价
  
  Total Value
  
  备注
  
  Remarks
  
  馆长、机构负责人签名
  
  Signature of Head of the Diplomatic Mission/Organization
  
  馆印、机构印鉴
  
  Seal of Mission/Organization
  
  申报日期年 月 日
  
  Date of DeclarationYear Month Date
  
  附 页
  
  Pages Attached
  
  海关批注
  
  Customs Remarks
  
  海关签章
  
  Customs Seal
  
  填表说明:(带*项目必须填写)
  
  *1.所在机构及海关代码:机构中文全称及机构的海关代码。
  
  2.物品所有人: 申报个人自用物品的,填本人中英文姓名。
  
  3.物品所有人证件号码:申报个人自用物品的,填本人证件号码。
  
  *4.用途:在下列用途中选择一项。公用;自用。
  
  5.物品批文号: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号。
  
  6.电话:境内联系电话。
  
  *7.进出境:进境、出境、其他(写明原因,如报废等)。
  
  以下内容按提货单填写(进口物品带*项目必须填写,如尚未取得提货单可暂缓填写;出口物品如已取得场站收据等货运单据必须填写,如尚未取得相关货运单据可暂缓填写)
  
  *8.进出境口岸:物品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9.起运/运抵国(地区):起运国(地区)指进口货物直接运抵我国的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运抵国(地区)指出口货物离开我国关境直接运抵的国家。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请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起运/运抵国(地区)的中文名称。
  
  *10. 装货/指运港:装货港指进口物品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指运港指出口物品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请按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
  
  *11. 运输方式:水路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 邮件运输; 其它运输(须注明具体方式)。
  
  注:非邮件运输方式进出口的快递物品,按实际运输方式填报,如航空运输;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公用物品、免税店购买的物品,应填报其它运输。
  
  *12. 运输工具名称:水路运输填报船舶编号或船舶英文名称;铁路运输填报车厢编号或交接单号;公路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航空运输免予填报;邮件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其它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旅客随身携带的公用物品,填报旅客所乘运输工具名称。
  
  *13. 航次(班)号:水路运输填报船舶的航次号;铁路运输填报进出境日期;公路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进出境日期(8位);航空运输免予填报;邮件运输填报进出境日期;旅客随身携带的公用物品,填报旅客所乘运输工具的航次班号;其他各类运输方式免予填报。
  
  *14. 提运单号:水路运输填报进出口提运单号,如有分提运单的,填报进出口提运单号+“*”+分提运单号;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公路运输免予填报;航空运输填报总运单号+“_”(下划线)+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填报总运单号;邮件运输填报邮运包裹单号; 其他各类运输方式免予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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