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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42号
【颁布时间】 2008-05-30
【实施时间】 2008-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023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42号--关于对6类26个税目商品进口税率进行调整

[接上页]

  ┃ 13 ┃ 15099000 ┃精制的油橄榄油及其分离品┃10┃ 5┃植物油┃
  
  ┣━━━╋━━━━━━╋━━━━━━━━━━━━━━━━━━━━━━━━━━━╋━━━━━━╋━━━━━━━┫┃
  
  ┃ 14 ┃ 15100000 ┃其他橄榄油及其分离品┃10┃ 5┃┃
  
  ┣━━━╋━━━━━━╋━━━━━━━━━━━━━━━━━━━━━━━━━━━╋━━━━━━╋━━━━━━━┫┃
  
  ┃ 15 ┃ 15131100 ┃初榨椰子油分离品┃9 ┃ 5┃┃
  
  ┣━━━╋━━━━━━╋━━━━━━━━━━━━━━━━━━━━━━━━━━━╋━━━━━━╋━━━━━━━╋━━━━━━┫
  
  ┃ 16 ┃ 23040010 ┃提炼豆油所得的油渣饼(豆饼)┃5 ┃ 2┃第3类:豆粕 ┃
  
  ┣━━━╋━━━━━━╋━━━━━━━━━━━━━━━━━━━━━━━━━━━╋━━━━━━╋━━━━━━━┫┃
  
  ┃ 17 ┃ 23040090 ┃提炼豆油所得的其他固体残渣┃5 ┃ 2┃等饲料┃
  
  ┣━━━╋━━━━━━╋━━━━━━━━━━━━━━━━━━━━━━━━━━━╋━━━━━━╋━━━━━━━┫┃
  
  ┃ 18 ┃ 23050000 ┃提炼花生油所得的油渣饼及其他固体残渣┃5 ┃ 2┃┃
  
  ┣━━━╋━━━━━━╋━━━━━━━━━━━━━━━━━━━━━━━━━━━╋━━━━━━╋━━━━━━━╋━━━━━━┫
  
  ┃ 19 ┃ 30021000 ┃抗血清、其他血份及修饰免疫制品(不论是否通过生物工艺┃3 ┃ 0┃第4类:血液 ┃
  
  ┃┃┃加工制得)┃┃┃白蛋白和疫┃
  
  ┣━━━╋━━━━━━╋━━━━━━━━━━━━━━━━━━━━━━━━━━━╋━━━━━━╋━━━━━━━┫┃
  
  ┃ 20 ┃ 30022000 ┃人用疫苗┃3 ┃ 0┃苗┃
  
  ┣━━━╋━━━━━━╋━━━━━━━━━━━━━━━━━━━━━━━━━━━╋━━━━━━╋━━━━━━━┫┃
  
  ┃ 21 ┃ 30029040 ┃遗传物质和基因修饰生物体┃3 ┃ 0┃┃
  
  ┣━━━╋━━━━━━╋━━━━━━━━━━━━━━━━━━━━━━━━━━━╋━━━━━━╋━━━━━━━┫┃
  
  ┃ 22 ┃ 30029090 ┃人血;治病、防病或诊断用动物血制品;其他毒素、培养微┃3 ┃ 0┃┃
  
  ┃┃┃生物(不包括酵母)及类似产品┃┃┃┃
  
  ┣━━━╋━━━━━━╋━━━━━━━━━━━━━━━━━━━━━━━━━━━╋━━━━━━╋━━━━━━━╋━━━━━━┫
  
  ┃ 23 ┃ 52010000 ┃未梳的棉花┃见注2 ┃见注2 ┃第5类:棉花 ┃
  
  ┗━━━┻━━━━━━┻━━━━━━━━━━━━━━━━━━━━━━━━━━━┻━━━━━━┻━━━━━━━┻━━━━━━┛
  
  注:1.除棉花(第23项)、椰子油和橄榄油(第12—15项)外,其余税目新的进口暂定税率实施期为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棉花(第23项)临时暂定税率具体形式如下:
  
  对2008年6月5日至2008年10月5日在配额外报关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适用临时棉花滑准税。具体方式如下:
  
  (1)当进口完税价格高于或等于11.914元/公斤(原为11.397)时,按0.357元/公斤(原为0.570)
  
  计征从量税:
  
  (2)当进口完税价格低于11.914元/公斤(原为11.397)时,暂定关税税率按下计算:
  
  Ri=8.686/Pi+2.526%×Pi—1(公式不变)
  
  上式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其中Ri为暂定关税税率,当按上式计算值高于40%时,Ri取值40%;Pi为关税完税价格,单位为元/公斤。
  
  3.椰子油和橄榄油(第12—15项)进口暂定税率执行期为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
  
  4.上表中所列商品税率调整适用于该税号项下所有商品。
  
  
部分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
  
  │序号│2008年税号│货品名称│调整前税率│调整后│说明│
  
  │││├─────────────┬──────┼─────────┤│
  
  ││││最惠国税率│暂定税率│暂定税率││
  
  ││││││││
  
  ├──┼───────┼──────┼─────────────┼──────┼─────────┼──────────┤
  
  │1 │25151200│用锯或其他方│ 4% │-│0%│ 新增暂定税率 │
  
  │││法切割成矩形│││││
  
  │││的大理石及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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