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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42号
【颁布时间】 2008-05-30
【实施时间】 2008-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023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42号--关于对6类26个税目商品进口税率进行调整

[接上页]

  │││灰华│││││
  
  ├──┼───────┼──────┼─────────────┼──────┼─────────┼──────────┤
  
  │2 │ex38249099│主要成份为金│ 6.5%│3%│3%│把商品范围由原│
  
  │││属和有机溶剂││││来的“主要成分│
  
  │││的电极浆料││││为银、镍或铜和│
  
  │││││││有机溶剂的电极│
  
  │││││││浆料”调整为“│
  
  │││││││主要成份为金属│
  
  │││││││和有机溶剂的电│
  
  │││││││极浆料”│
  
  ││││││││
  
  ├──┼───────┼──────┼─────────────┼──────┼─────────┼──────────┤
  
  │3 │85211011│广播级磁带录│完税价格不超过│ 15%│ 完税价格不超过 │暂定税率变化│
  
  │││像机│2000美元/台,││ 5000美元/台, ││
  
  ││││30%;完税价格 ││ 15%;完税价格││
  
  ││││高于2000美元/││ 高于5000美元/ ││
  
  ││││台,3%+4374元/ ││ 台,3%+4380元/││
  
  ││││台││ 台 ││
  
  └──┴───────┴──────┴─────────────┴──────┴─────────┴──────────┘
  
  注:1.上述调整实施期为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税号栏前标注“ex”表示适用该税率的应税货物以货品名称栏中的描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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