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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京高法发[2009]226号
【颁布时间】 2009-05-27
【实施时间】 2009-05-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027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2)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成年被告人的近亲属代为赔偿的,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实践中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
  
  (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遗产继承人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以其所继承的遗产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实践中以下主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① 因其工作人员或雇员在执行职务或业务中犯罪造成物质损失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被害人在执行职务或业务中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被害人所属单位或雇主不应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被害人遭受犯罪侵害后,由于治疗、误工、丧葬、抚恤等事由同所属单位或雇主发生纠纷的,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② 对犯罪起因或矛盾激化负有责任或者与犯罪行为存在直接的关联性并对损害后果负有一定过错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8、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车辆参加了强制责任险,能否直接将保险公司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答:因保险偿付金的给付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故不宜直接将保险公司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四、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9、如何通知当事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答: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审查案件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依法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告知被害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将有关告知材料附卷留存。经通知,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之后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
  
  10、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如何处理?
  
  答:法院在通知当事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应告知其诉讼风险。当事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且未委托代理人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记录在案,并比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按撤诉处理。
  
  1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如何处理?
  
  答: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因故不能到庭的,可以委托其他监护人或者成年近亲属参加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相互推诿代理责任的,由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附带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且未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记录在案,并比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缺席判决。
  
  未成年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在一审期间出庭应诉而二审期间不到庭的,如果二审开庭时被告人已满十八周岁,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不到庭;如果二审开庭时仍不满十八周岁,按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理。
  
  12、未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如何处理?
  
  答:未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经法庭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记录在案,并比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缺席判决。
  
  13、如何处理刑事被告人及被害人之外的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可能同时具有的证人身份问题?
  
  答: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应征询刑事被告人及被害人之外的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并考虑诉讼便利等因素确定其参与诉讼的现实身份。如果其作为案件的证人出庭作证,则不得同时以其他身份参与案件刑事部分的诉讼,包括旁听案件庭审等,可以在案件刑事部分的诉讼结束后,参加案件附带民事部分的诉讼。
  
  14、附带民事诉讼主体不适格的如何处理?
  
  答: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主体不适格的,可以说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起诉;如果其坚持不撤诉的,应当另行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主体不适格的,可以根据案件审理进度情况,依法不予受理,或者说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撤回起诉,或者另行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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