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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一)重点突出 (二)统筹兼顾 (三)适度超前 (四)便于操作 (五)分类管理 (六)保护消费者权益 三、总体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邮政业标准化体系 (二)加大邮政业基本业务标准制修订力度 (三)加快邮政业增值业务标准的研制 (四)加强邮政业服务贸易应对措施研究 (五)建设邮政业标准化信息共享平台 (六)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 (七)推行邮政业标准化示范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建设 (二)加快分技术委员会建立 (三)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四)严把标准执行监督检查关 (五)培养高素质的邮政业标准化人才 (六)调动消费者参与邮政业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六、2008--2010年邮政业优先发展标准项目 (一)选取原则 (二)2008-2010年邮政业优先制修订标准项目汇总(见附录1) 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在维护国家通信安全、保障公民通信权利、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标准化是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为了更好地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发挥邮政业标准化工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保障作用,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增强邮政业国际竞争力,国家邮政局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邮政业“十一五”规划》及《国家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特编制《邮政业标准化2008年-2010年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文)的文件精神,按照“依靠法规和标准促进邮政行业发展”的方针,通过制定发展规划,有计划、分阶段制定出一批邮政业急需、社会适用的标准,努力加快基本业务标准化工作进程,充分体现其“通民”特征,实现普惠公平;进一步 推进增值业务标准化工作进程,充分体现“通商”特征,保障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从而使邮政业标准在提高邮政业服务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更大更重要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重点突出 根据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结合目前我国邮政业标准化工作现状,重点制定各类服务标准,以及与之配套的各类服务设施和用品用具标准;同时,为满足竞争性业务的发展需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快制定增值业务相关标准。 (二)统筹兼顾 着重考虑基本业务与增值业务两大类业务间的均衡发展关系,并充分考虑邮政行业监管部门与其它相关部门的关系,采用标准来协调各方面的不同要求,以实现整体最优。 (三)适度超前 邮政业标准项目的提出要适度超前,遵循“早期介入、积极跟踪、适时出台”的方针,以确保标准及时指导实践。 (四)便于操作 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必须考虑标准的可行性和执行效果,做到易操作,易监管,确保标准的执行和监督能够贯彻实施,尽可能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列出操作方法,具体实施要求,以及量化指标等。 (五)分类管理 为保障通信安全和人民群众的通信权利,对于邮政业通用的、与人民群众用邮直接相关的、各企业之间互连互通的、以及涉及邮政业通信安全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由国家主管部门统一归口进行管理,制定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而企业内部生产作业所涉及的内容和要求,则主要由企业负责制定为企业标准。 (六)保护消费者权益 邮政业标准的研制应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在产品信息、产品安全、售后服务、投诉处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与保护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标准。同时,在标准研制过程中,应积极吸纳消费者参与标准的制定,切实反映消费者的需求。 三、总体目标 以构建和谐社会,适应邮政业的快速发展,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的,本《规划》依据“邮政业标准体系”总体框架,提出未来三年邮政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力争到2010 年底,建立健全邮政业标准体系,形成邮政业标准化工作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