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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注册证号”应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一致; 7.“计划发布媒体”须填写广告拟刊播媒体; 8.“证明文件目录”应钩选所提交材料名称; 9.“广告发布内容”一栏中粘贴所要刊播的广告内容样件; 10.“备案申请单位情况”一栏中由备案申请单位如实进行填写。 (二)其他申请材料审查要点: 以下材料除应提供原件的外,其他全部为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 1.应提供生产者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境外企业不适用); 2.应提供生产者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副本复印件(境外企业不适用); 3.提供生产者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 4.申请单位提交的说明书复印件应与注册审批时备案的说明书一致; 5.如广告申请单位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与有效的《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如广告申请单位为广告经营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与有效的《广告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其中新闻媒体、报社或杂志社需提供有效的《广告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申请电视广告的单位需提供电视广告光盘或样带; 8.广告申请单位需提交所刊播广告内容样件的电子版(JPEG格式)且多页广告图片应合成一张图; 9.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分为两类:申请单位如是生产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提交生产企业给办理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固定格式)原件;申请单位如是经营企业或广告公司等,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的,除提交申请单位给办理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固定格式)原件外,还应提交生产企业给申请单位的《授权书》(无固定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