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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楚政办发[2009]2号
【颁布时间】 2009-01-20
【实施时间】 2009-0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08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09年烟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烟叶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好相关责任,扎实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确保2009年烟叶生产收购管理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促进楚雄烟草健康稳定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2009年烟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一月二十日

  
  
楚雄州2009年烟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做好2009年烟叶工作,扎实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着力抓好烟叶生产和收购质量,全面完成烟叶生产“稳定规模、控制总量、提高质量”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本考核办法以县市为单位,按百分制考核,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生产措施考核(42分)
  
  1. 烤烟砂培育苗技术(10分)
  
  (1)育苗组织管理(3.2分)。组织机构健全,培训记录完备、管理规范,责任落实的计3.2分,每缺一项扣0.8分。
  
  (2)集中育苗(1分)。育苗点数量超过下达计划数,计0分。
  
  (3)砂培育苗技术(5.8分)。100%推行砂培育苗,成苗95%以上,适龄壮苗9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 品种结构及布局(5分)。各县市K326品种按全州统一布局考核,每达不到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 预整地(10分)
  
  (1)预整地时间(7分)。4月30日前完成预整地计7分。每完不成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预整地质量(3分)。田烟墒高达40厘米,地烟墒高达35厘米计3分。抽查点墒高每低1厘米扣0.5分,扣完为止。抽查点平均得分为该项得分。
  
  4. 中后期管理(10分)
  
  (1)栽后35天-40天揭膜培土(6分)。以抽查点为单位。揭膜面积未完成1%扣0.2分,扣完为止;只揭膜不培土扣1分;残膜、残叶乱丢,田间卫生差扣1分。抽查点平均得分为该项得分。
  
  (2)封顶打杈和药物抑芽(2分)。以抽查点为单位。封顶打杈未完成1%扣0.2分,扣完为止;封顶打杈后不使用化学药物抑芽面积每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3)烟叶采收结束后,10月10日前100%清除种烟田块的烟株残体(2分)。以抽查点为单位,清除烟株残体面积未完成1%扣0.2分,扣完为止。
  
  5. 烤烟种植管理协议考核(7分)
  
  (1)《烤烟种植管理协议》签订考核(4.2分)。3月20日政策宣传到位、签订结束的计2.2分;考核及时,痕迹记录完整的计2分,每次每个抽查点痕迹记录不全或考核不及时扣0.1分,扣完为止。
  
  (2)规模化连片种植面积抽查考核(2.8分)。以抽查点为单位,实查面积与上报面积之比,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抽查点平均得分为该项得分。
  
  (二)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工作考核(15分)。按《楚雄州2009年现代烟草农业试点示范实施办法》考核折算计分。
  
  (三)烤烟种植风险防范互助机制(5分)
  
  1. 协议签订和互助金收取考核(2分)。3月31日前完成协议签订和互助金收取的计2分,每小项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2. 理赔服务考核(2.5分)。按理赔流程认真办理理赔服务计1分,不按流程操作,每次扣0.1分;发生有效投诉,每次扣0.5分;按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准确无误的计1.5分,补偿金额经上级抽查核实失实的,按失实金额每1000元扣0.2分,可扣出负分。
  
  3. 理赔档案管理(0.5分)。每件理赔案件按要求收集整理相应案卷材料,少一项扣0.1分。
  
  (四)合同管理(8分)
  
  1. 计划分解(1.2分)。计划分解到户时,约定单产低于州下达县市平均单产5%、高于10%的,每发现一户扣0.1分,扣完为止。
  
  2. 合同签订(1.2分)。3月20日前完成签订计1.2分。未签订完一户扣0.1分,扣完为止。
  
  3. 合同内容(0.8分)。合同内容不全或不规范的每发现一户扣0.1分,扣完为止。
  
  4. 合同管理(0.8分)。以县市为单位,制订合同管理考核办法的计0.8分,未制定计0分。
  
  5. 合同建档(1.6分)。严格按要求建立合同管理档案的计1.6分。种烟申请表、合同本(协作协议)、名册式合同、微机档案4项每少一项扣0.4分。
  
  6. 合同收购(2.4分)。以县市为单位,无合同、超合同收购、完不成计划或倒买倒卖合同的计0分。
  
  (五)收购总量(10分)。完成指令性收购计划和出口备货收购计划各计5分。有超计划、完不成计划或引发收购群体性事件计0分。
  
  (六)收购质量(20分)
  
  1. 收购管理(5分)。全面推行预检制,经抽查,每发现1户未预检扣0.2分,扣完为止;收购秩序混乱,堆码混乱,标识不清的,每发现一个站(点)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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