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镇江市政府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09]20号
【颁布时间】 2009-01-19
【实施时间】 2009-0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08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镇江市2009年旅游工作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2009年是实现《镇江市振兴旅游业发展三年(2008-2010年)行动纲要》目标翻番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五届七次全委会精神,抓住“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历史性机遇,保持全市旅游产业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建设旅游强市进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总的目标是努力实现“三个高于”:旅游接待人次增幅高于苏南平均水平、旅游收入增幅高于全市GDP增幅、旅游项目总投入高于上年。
  
  全年接待海内外游客同比增长11%;实现旅游收入270亿元,同比增长28%。2009年重点旅游建设项目24个,计划综合投资70亿元。按星级宾馆标准新建或改扩建的旅游宾馆10家,新增或升级A级以上旅游景区5家,推进旅行社做大做强。力争五星级旅游饭店、5A级旅游景区、亿元销售旅行社实现零的突破。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旅游项目推进年”活动,打造镇江旅游品牌
  
  1. 做亮传统项目。①大力度实施 “三山”景区综合整治工作;②推进南山风景区建设,句容茅山、宝华山,丹阳九里季子景区等重点旅游项目开发;③采取三级联动、部门联手的办法,着力推进乡村旅游建设,评定命名一批镇江市旅游强镇、特色旅游村,力争新增2-3家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推进省级农业观光示范园建设。
  
  2. 推进新建项目。重点实施世业洲旅游度假区、西津渡创意文化产业园,句容九龙山、赤山湖,丹阳帝王石刻公园,扬中西沙岛新型旅游项目开发,推进宝华山CS实况模拟项目建设,力争实现时尚互动旅游项目零的突破,构建多样性的旅游产品集群,推进观光型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型产品转变。
  
  3. 完善配套项目。完善城市旅游咨询中心和游客集散中心功能,完善城市旅游景区道路交通指引标识标牌系统。加快推进特色餐饮、休闲娱乐、旅游购物等关联产业建设,建成一批具有较强接待功能的旅游场所,增加旅游附加值。
  
  (二)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提高旅游宣传市场化水平
  
  1. 市场化运作旅游节庆活动。围绕“何处望神州,满眼风光镇江游”旅游形象主题,重点策划“春风又绿江南岸”镇江旅游节、金山旅游文化节两大核心旅游节庆品牌。各辖市(区)举办好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主要是句容茅山旅游文化节、丹阳九里季子旅游文化节、扬中江鲜美食文化节、丹徒江心洲柑橘节等各类节庆活动。
  
  2. 推进区域旅游合作。充分利用地缘、人文优势,做好与南京、无锡和上海的旅游互动,实施“百万南京人、镇江来串门”和“无锡人游镇江”旅游市场计划,启动与上海的区域旅游合作。紧扣后“奥运”效应,推进“长三角”、“泛长三角”城市合作。抓住“世博会”举办契机,加大与海内外其他客源地的协作与互动。
  
  3. 创新宣传推介手段。①实行异地代理制。编排精品旅游线路,异地试办“镇江旅游之窗”门店。②开展网络促销。发挥旅游信息网络范围大、效果好、速度快、受众广等优势,与移动公司合作,开办彩版“旅游手机报”;结合镇江旅游网升级改造,充分运用江苏12301旅游信息库数据,强化网络宣传功能,加大网络促销力度。③实施外地“过夜游客倍增”计划,对组织和接待来镇江旅游的旅行社实行奖励。
  
  (三)做大做强旅游企业,增强市场综合竞争力
  
  发挥旅游行业监管和协会协调作用,切实把加强旅游业创优工程。
  
  1. 提升旅游景区档次。加强旅游景区(点)的联合和产品组合,促进跨区域精品旅游项目开发。推进旅游景区(点)的提档升级,注重旅游与文化、宗教资源的有机结合,重点支持和扶持新评定为国家5A级、4A级景区(点)。
  
  2. 促进旅游饭店做优。积极引进国际知名饭店管理集团,重点建设一批高档商务酒店、主题酒店。从各个方面大力引进或委托全球酒店集团300强、中国饭店业集团20强的著名饭店集团来镇江宾馆、饭店管理。
  
  3. 增强旅行社实力。鼓励旅行社争创“江苏省十强旅行社”、“全国百强旅行社”。鼓励有实力、有知名度的国内外旅行社来我市合资控股,提升旅行社经营水平。引导和支持旅行社整合旅游要素,实现旅游专业化、集团化经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金融危机给旅游带来的影响,采取应对措施,坚定振兴镇江旅游的信心。积极发挥市旅委会监管、协调作用,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动工前加强论证,建设中全力推进,引导健康有序发展。把旅游产业发展纳入市、辖市(区)目标考核和党政主要领导业绩考核。重点旅游乡镇的考核加大旅游权重。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