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资发考核[2008]57号
【颁布时间】 2008-03-11
【实施时间】 2008-03-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12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产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等关于中央企业开展“金牌服务迎奥运”活动的通知

有关中央企业:
  
  2007年,国务院国资委组织电网、电信、航空和旅游四个行业的14户中央企业,开展了以“服务方式文明诚信、服务流程规范高效、服务价格公道合理、服务环境安全和谐、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年”活动。各有关中央企业积极响应,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落实,措施得力,全面兑现了承诺,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升中央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发展质量, 2008年,国务院国资委决定与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国家旅游局、电监会、中国消费者协会共同在“优质服务年”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中央企业开展“金牌服务迎奥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金牌服务迎奥运活动的意义
  
  2008年,我国将举办第29届奥运会。中央企业要秉承奥林匹克“更高、更快、更强”的精神,以服务奥运、保障奥运为契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提高竞争能力。通过开展“金牌服务迎奥运”活动,一是增强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展现良好的社会形象,更好地发挥影响力和带动力;二是推动中央企业加强国际交往与合作,开展国际对标,制订有效的赶超措施,实现持续改进,缩小与国外先进企业的差距;三是促进中央企业全面加强管理,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和产品,提升服务品质;四是打造中央企业优质服务品牌,通过为客户提供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细致周到的专业化服务,形成卓越的服务品牌,增强核心竞争能力。
  
  二、工作重点
  
  (一)活动主题。
  
   “金牌服务迎奥运”活动的主题是“打造责任央企,实现更高、更快、更强”。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提供优质服务是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举办奥运会为中央企业提供了展示良好形象的平台,因此,中央企业要抓住机遇,把责任放到突出的位置,把“金牌服务迎奥运”活动开展好,做履行社会责任的排头兵。在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的过程中,要秉承奥运精神,突出奥运特色,努力做到服务标准更高、发展水平更高、客户满意度更高,创新速度更快、市场反应速度更快和应急处置速度更快,品牌的渗透力更强、市场的竞争力更强和国际影响力更强。
  
  (二)总体要求。
  
  各有关中央企业要以更高的服务标准向世界先进水平看齐;要不断改进各项经营管理指标,加强综合实力,成为行业的标杆和排头兵;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要针对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提供放心、舒心、顺心的服务产品,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要不断丰富服务内涵,加快创新步伐,扩展服务品种,提升服务质量;要优化服务流程,完善应急管理,提高应对能力,对突发、意外事件的处置更加迅速、有效。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形成较强的服务品牌建设能力,能够迅速扩展市场份额,赢得更多的消费者,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各有关中央企业要把开展“金牌服务迎奥运”活动与企业战略规划结合起来,从战略的高度来认识、部署、保障和落实;与企业的“短板”改进结合起来,完善薄弱环节,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取得重点突破;与企业的日常管理结合起来,明确目标,规范流程,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在企业文化中凸显服务至上的内涵,建立长效机制;与员工培养、班组建设结合起来,重视提高一线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执行能力,保障企业良好运行,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三)行业重点。
  
  1.电网行业:传承奥运精神,打造安全电网、责任电网、和谐电网。电网整体安全、电力供应、节能降耗和普遍服务工作上水平,供电服务效率上台阶,进一步做好计量和电费收缴结算的服务工作。
  
  2.电信行业:诚信、畅通、高效,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做到信守服务承诺,规范经营行为;畅通网络服务,创新服务方式;构建高效运作的服务体系,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团队;推动诚信文化建设,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3.民航行业:安全、快捷、舒适,创一流服务。做到严格适航标准,严格操作规程,确保航空安全;保障流程顺畅,乘机手续便捷,大面积航班延误处置效率更高;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能力,打造和谐旅程。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