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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局,为主管全州农业和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全州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生物资源开发和生态农业的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州种植业、生物资源开发、农机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组织农业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制订农业教育和科技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全州科教兴农、农业科技和农业法规的培训。 (三)向州委、州政府提出全州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建议,引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的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全州农产品、农业新品种、化肥、农药、种子等的质量监测、鉴定、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州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 (五)负责规划指导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负责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监测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指导服务全州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农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 (六)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七)负责全州种植业、生物资源开发的基地建设和项目的立项、论证评估、预审、报批、组织开发项目的实施检查和总结工作;调控和管理全州各项农业(生物资源开发)发展资金;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监督农业系统财务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指导全州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和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管理局属站、所、校。 (九)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指导全州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州农产品、绿色食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 (十)负责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监督对州内植物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组织农机化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推动农业机械技术进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负责全州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十二)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大理州农业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秘、收发、档案、信访、保密、绿化、保卫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有关综合性材料;负责局办公会、重要业务会议的记录、纪要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外事、外经活动的组织、联系、报批、接待、新闻发布等工作;管理局机关固定资产、车辆、房改等工作;负责收集、发布和宣传农业农村经济信息。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机构编制、老干、科技干部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核评聘、出国政审、人事档案等;协助局党组搞好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全州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考评;负责局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先进人物的推荐、审查。 (三) 计划财务科 负责组织编报全州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开发和资源开发计划;负责组织全州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编制全州农业预测性、指导性计划及农业基本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农业行业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局属单位财务计划、预、决算;负责局直属单位的医保;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其保值增值;指导全州农业系统和局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指导农办实体的建设发展,搞好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承办大理州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