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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快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坚持“引育繁”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企业为主体、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突出生猪、肉牛、奶牛和家禽,兼顾其他畜禽品种,做好优良品种引进和推广工作;加强配种站点建设,完善冷链体系;加大畜禽地方良种的保护和开发力度。今后三年,要建设1个原种猪场,并配套建设扩繁场;大力推广优质肉牛冻精,在全市每年推广2万剂优质冻精;建设肉鸭祖代场1个,建设蛋鸭原种场1个,提高自主供种能力。力争到2012年,全市生猪、肉牛、奶牛、肉羊和蛋鸡良种率要分别达到96%、97%、80%、85%和96%以上。 (四)做大做强畜产品加工业。以大型龙头企业为骨干,以名牌产品为依托,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加快组建有能力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大型龙头企业集团,更好地发挥其组织生产、开拓市场、牵动基地的功能。突出抓好卓越、正方、康华、万家福等畜禽加工企业和新上的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重点帮助企业在科研攻关、深度开发和规模扩张上实现较大的突破。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布局较好的县(市、区)政府,要指导协助企业采取建设养殖基地,打造企业原料生产“第一车间”,解决标准加工原料不足问题,实现企业扩能升级。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的县(市、区)政府,要集中力量,围绕优势养殖基地,重点谋划和推进项目建设,解决养殖、加工一腿长一腿短的问题。梅河口市要抓好正方公司、顺发公司建设项目和杏岭肉鸡加工项目;集安市要抓好永泰蜂业易地改造项目;辉南县抓好卓越公司建设项目;柳河县抓好康华公司建设项目;通化县抓好肉牛加工项目的谋划工作;东昌区要抓好大明乳业公司建设项目;二道江区要抓好恒远牧业公司建设项目。坚持把畜产品精深加工作为现代牧业经济发展的重点,引导畜产品加工业企业实施“全链条、全利用”产品开发战略,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不断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深入开展招商引资行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把国内外知名的大企业、大财团吸引到我市畜牧业产业建设中来。突出特色,加大名牌产品培育力度,引导企业本着生态、安全、高效的原则,强化技术开发与跟进,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大力推进产品深层次、多样化开发,提高市场占有份额和产品附加值。对新评为国家、省级龙头企业的,分别由县(市、区)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联结农户达到3000户的龙头企业,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同级财政返还该企业。对首次评为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畜牧产品,分别奖励10万元、3万元;对首次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国家级有机食品”的畜牧产品,分别奖励5万元;对首次认定为“国家A级绿色食品”的畜牧产品奖励2万元;对首次认定为“吉林名牌”、“吉林名牌农产品”的畜牧产品分别奖励1万元。奖励资金由同级财政列支。企业用于研发畜牧新产品和技术创新的费用,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五)推动饲料产业快速跟进。饲料产业是畜牧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要加快发展饲料工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推进饲料企业的规模化、集团化进程,打造优质饲料品牌,提高自给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县(市、区)牧业部门要筹划成立兽药饲料监察机构,加强对辖区内饲料、兽药的质量监测。重点对蛋白饲料生产企业及其产品进行全程检验监测。扩大专用饲料种植面积,调整种植业结构,引进新品种,推进粮食、经济作物二元结构向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转变。加大粗饲料综合开发力度,推进产业化经营。抓好国家秸秆养畜示范县建设,提高粗饲料开发利用率。建立草畜平衡制度,科学确定载畜量。采取划区轮牧、季节性放牧、沟谷围栏等方式发展草食畜禽,推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六)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完善市、县两级动物疫控中心基础建设,提高监测、预报能力。深入开展结核、布病等人畜共患病扑杀净化工作,有效净化畜群。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推行执业兽医制度,完善执业兽医认证工作程序,加强官方兽医的培训和管理,强化兽医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做好牲畜耳标佩戴工作。扎实开展春秋两季以免疫为主的动物防疫工作,强化口蹄疫、禽流感、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禽产地检疫率和屠宰检疫率必须达到100%,对病死动物及产品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制度。各级政府要完善资金、技术、物资储备制度,提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快速反应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