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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根据年初与各县市政府及州直有关单位签订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责任书》,州人民政府组成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组,于2008年11月3日至11月13日对各县市人民政府、赛里木管委会及州属34个行政执法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评议考核。 经综合评议考核,90分以上的优秀单位19个: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局、档案局、交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计局、卫生局、水利局,精河县人民政府,州广播电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科技局;80分至89分的良好单位15个:博乐市人民政府,州建设局,温泉县人民政府,州畜牧兽医局、经济贸易委员会、地税局、民政局、环保局、财政局、国税局、烟草专卖博州分局、文体局、旅游局、教育局,赛里木管委会;60分至79分的合格单位3个:州统计局、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气象局。现将评议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年来,全州各行政执法单位以构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为目标,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积极规范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㈠ 行政执法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各行政执法单位坚持把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落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具体事务,将责任制层层分解到每个科室和每个执法人员,实行目标量化分解,做到执法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具体,各司其职,赏罚分明,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统筹协调的工作格局。 ㈡ 行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逐步提高。一年来,州、县市人民政府对州、县、乡行政执法机关的领导和执法人员共计4000余人进行了培训。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也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了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州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狠抓了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核心的培训工作,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和相关制度,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班。有些行政执法单位还通过外请专家讲课、模拟办案、模拟听证会、案卷评比、案例讨论、法律知识考试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㈢ 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行政执法单位相继建立健全了执法公示、执法回访、执法奖励、廉政执法等配套基本制度,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州公安、工商、技术监督、水利、林业等单位还建立了考核奖惩机制,对行政执法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对有过错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在具体工作中,各行政执法单位始终按照“行政处罚有据、执法程序合法、行政处罚执行顺畅”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州公安、水利、发改、质量技术、工商等部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实行办案单位初审、法制科审核、局领导审批三级审查制度,把好执法主体、办案程序、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量罚幅度等“五关”,对较大以上行政处罚案件都实行集体讨论,确保行政执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㈣ 内部层级监督得到强化。各行政执法单位把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评议考核作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点来抓。州地税、国税、国土资源、水利等单位转事后监督为事前指导、事中督促、事后考核,将执法检查和执法责任制工作置于执法全过程;州公安局严格工作程序,对每起案件立案、查证、定性、处理等环节进行监控,增强了各执法单位严格执法的自觉性。 ㈤ 规范性文件质量明显提高。博乐市、温泉县人民政府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从规范性文件的前提论证、审核把关及发布实施等方面均严格按规程操作,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全年一县一市共制定规范性文件8件,分别在媒体上公布,并报送备案。精河县人民政府为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对部门报送备案的17件规范性文件实行了前置性审查。州国税局、地税局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1994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共废止规范性文件147份,废止部分条款的规范性文件33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