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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资发考核[2008]42号
【颁布时间】 2008-02-20
【实施时间】 2008-0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28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六、规范董事会试点企业的业绩考核工作
  
  进一步探索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进一步做好试点企业与整个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衔接工作。各试点企业董事会应依法履职,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确立的基本原则、指标体系、考核程序、激励约束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具体的考核办法。试点企业应加强与国资委的沟通,在制订考核办法、确定考核目标、核定考核结果、实施薪酬激励方案等方面,与国资委充分进行事前沟通,并进行事后备案。为做好试点企业与整个中央企业考核工作的衔接,各试点企业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向国资委及时报送有关业绩考核资料。
  
  七、认真做好2008年度业绩考核资料的报送工作
  
  2008年中央企业要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认真分析企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在开展行业对标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提出考核目标建议值,力求将考核指标完成值与目标值的偏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一是中央企业应于2008年3月20日前向国资委正式报送《2008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报告》,试点企业报送《2008年度试点企业测试评价目标建议值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1)。二是为做好2007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核定工作,中央企业应于2008年5月15日前向国资委正式报送《2007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总结分析报告》,试点企业报送《2007年度试点企业测试评价总结分析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2)。三是为做好2008年中央企业业绩考核动态跟踪分析工作,中央企业应于2008年7月30日前向国资委正式报送《2008年上半年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执行情况报告》,试点企业报送《2008年上半年试点企业测试评价目标执行情况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3)。
  
  八、不断加强业绩考核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业绩考核队伍,对考核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至关重要。中央企业要把加强考核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摆到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企业负责人要多理解、多指导、多支持业绩考核工作,为业绩考核队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与条件;企业应为从事业绩考核工作的同志多提供学习、培训、调研、交流的机会,不断提升业绩考核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企业从事业绩考核工作的同志要不断学习新知识,严格要求,客观公正,勇于开拓,努力促进企业考核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为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国资委业绩考核局各处电子邮箱地址:
  
  综 合 处:zonghe-kh@sasac.gov.cn
  
  考核一处:kaohe1-kh@sasac.gov.cn
  
  考核二处:kaohe2-kh@sasac.gov.cn
  
  考核三处:kaohe3-kh@sasac.gov.cn
  
  考核四处:kaohe4-kh@sasac.gov.cn
  
  附件:1.关于报送2008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报告的说明
  
  2.关于报送2007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总结分析报告的说明
  
  3.关于报送2008年上半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执行情况报告的说明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关于报送2008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报告的说明

  
  一、关于分类指标的确定
  
  各企业年度考核分类指标原则上应达到2个,指标的确定既要体现行业特点,又要突出企业管理“短板”。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在报送2008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前,应与国资委业绩考核局进行沟通,重新确定年度考核分类指标。同一行业的企业,分类指标原则上保持一致。
  
  二、报送内容
  
  (一)填报《2008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表》(附表1)。
  
  1.考核目标建议值应注意同企业年度预算相衔接。
  
  2.2007年完成值依据企业2007年末财务快报数填写。
  
  3.考核指标运算所需的分子、分母项单独填列。
  
  (二)填报《2008年度中央企业经济增加值(EVA)预计表》(附表2)。
  
  请注明是否参与经济增加值考核。
  
  (三)文字说明。
  
  主要内容包括:
  
  1. 企业2007年经济运行情况(包括主要产品产量、技术经济、投资、效益、节能减排指标等完成情况)。
  
  2. 企业2008年市场环境判断。
  
  3. 企业目标建议值测算情况(含对标情况)。其中,除正常测算情况说明外,应说明执行新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企业所得税率变化等因素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事项、影响金额、估计依据,以及对年度考核指标的影响程度。同时,说明以前年度和2008年非经常性收益情况,以及对利润总额考核指标的影响程度,2008年利润目标建议值是否含非经常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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