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4. 确认实施新会计准则后,按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作为考核扣除因素。 5.确认是否参与经济增加值考核。 6.完成2008年考核目标值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关于董事会试点企业测试评价 凡列入国资委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外部董事到位人数超过全体董事二分之一的企业,国资委授权董事会对试点企业经理层开展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为加强试点企业与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衔接,引导试点企业在考核过程中开展与其他中央企业间的横向对比,各试点企业应向国资委报送《2008年度试点企业测试评价目标建议值报告》,填报《2008年度试点企业测试评价目标建议值表》和《2008年度中央企业经济增加值(EVA)预计表》。有关要求参照本附件第一、二条规定。 试点企业是否对经理层开展经济增加值考核由董事会自行确定。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企业应于2008年3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3份报国资委,其中两份报送业绩考核局(并附相应的电子版文件),一份报送统计评价局。 附表:1.2008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表(2008年度试点企业测试评价目标建议值表) 2.2008年度中央企业经济增加值(EVA)预计表 附表1 2008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表 企业名称: (2008年度试点企业测试评价目标建议值表) 项目 计量单位 2005年财务决算数 2006年财务决算数 2007年财务快报数 前三年平均值 2008年预算值 2008年目标建议值 备注 一、基本指标 利润总额 万元 其中:当年消化以前年度潜亏 万元 -- 非经常性收益 万元 -- 净资产收益率 % 其中:净利润 万元 平均净资产 万元 二、分类指标 分类指标1 其中: 分类指标2 其中: 企业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部门负责人: 填表日期: 附表2 2008年度中央企业经济增加值(EVA)预计表 企业名称: 是否参与经济增加值考核: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06年财务决算数 2007年财务快报数 2008年财务预算数 一、税后净营业利润(NOPAT) 万元 其中:净利润 万元 少数股东损益 万元 财务费用 万元 所得税率 % 25% 25% 25% 二、资本成本 万元 其中:调整后资本 万元 平均所有者权益 万元 平均少数股东权益 万元 平均负债 万元 平均流动负债 万元 平均短期借款 万元 平均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万元 平均在建工程 万元 平均资本成本率 % 5.5% 5.5% 5.5% 三、经济增加值(EVA) 万元 四、经济增加值的变动值(△EVA) 万元 说明:EVA=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 税后净营业利润(NOPAT)=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财务费用×(1-所得税率) 调整后资本=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少数股东权益+平均负债合计-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 其中: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流动负债合计-平均短期借款-平均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EVA=当年EVA-上年EVA 企业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部门负责人: 填表日期: 附件2 关于报送2007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总结分析报告的说明 一、报告主要内容(一)2007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因2007年补充清产核资、上市重组、政策性因素及其他事项,需对考核指标相关数据口径进行调整的企业,应在此部分详细说明调整原因及情况)。 (二)2007年度主要生产和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包括主要产品产量、技术经济、投资、效益、节能减排指标等完成情况)、发展变化特点及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三)2007年度企业发生的重大决策失误、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事件(需要说明有关经过、级次、原因、后果及处理意见)。 (四)填报相关数据。 1.填报《2007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表》(附表1)。 考核指标及其目标值应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2007年度)》一致。考核指标的基础数据应与2007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经中介机构审计)相关数据一致。考核指标运算所需的分子、分母项应单独填列。 2.填报《2007年度中央企业经济增加值(EVA)完成情况表》(附表2)。 各项数据应与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经中介机构审计)相关数据一致。年度所得税率按33%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