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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质检特函[2008]11号
【颁布时间】 2008-02-04
【实施时间】 2008-0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35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08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第一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了建立健全全过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新要求,国务院安委会把今年确定为“隐患治理年”,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设立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制度,各级质监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总揽全局,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切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现将《2008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下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08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二〇〇八年二月四日

  
  附件:
  
  
2008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2008年工作部署和国务院2008年1月11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巩固、完善全过程安全监察基本制度,不断强化安全监察工作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力争特种设备7项考核指标达到100%,实现万台设备事故起数0.77起以下、万台设备死亡人数0.88人以下、死亡人数318人以下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同时,全面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在“建体系、保安全、促发展”上取得更大成效。
  
  一、加强五个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安全监察工作基础
  
  (一)加快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制订工作,力争纳入十一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修改。制修订《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办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完成规范性文件转换为安全技术规范(TSG)规范工作,基本完成安全技术规范体系建设。加强对特种设备相关标准化机构建设及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促进各类特种设备标准与安全技术规范的协调一致。
  
  (二)强化动态监管体系建设。在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建设方面,完成全国安全监察人员轮训工作,推行安全监察人员分类考核发证的试点工作。加强协管员培训、管理,形成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信息化网络建设方面,着力推进同级监察、检验数据库实时互联和数据共享,开发特种设备数据交换软件,建立国家和省级数据交换平台。开展特种设备制造环节动态监管试点工作,为实现全过程动态监管奠定基础。配合“金质工程建设”,制定《特种设备信息管理规则》,颁布监察、检验数据规范标准,对各省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和动态监管体系建设实现量化考核。推进特种设备检验人员、作业人员理论考试机考化和实际操作考试模拟化。推广车用气瓶及危化品气瓶电子监管和汽车罐车全过程电子监管工作。
  
  (三)大力开展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研究总结各地经验,加快出台构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的指导性文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建立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制订有效措施,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法人治理机制;开展企业安全管理评价考核试点,实行对企业的分类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提高企业事故赔付能力,促进监管到位。继续完善各级质监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工作到位。
  
  (四)积极推进安全评价体系建设。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评价,针对各类设备的不同特点,实行设备分类监管,对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建立、完善重点监控措施;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机电类特种设备开展基于故障率的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的试点。各省(区、市)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绩效评价试点。通过试点,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评价分析方法,为政府决策和完善特种设备管理提供依据。
  
  (五)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省级应急反应协调指挥机构。组织编写特种设备应急培训材料,培训应急救援人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联动,整合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抢险资源。继续完善事故专项预案指南,指导企业制定专项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制定事故调查规范,组织建立事故调查专家队伍,开展基层质监部门事故调查人员的培训,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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