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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09]5号
【颁布时间】 2009-01-09
【实施时间】 2009-0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44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09年工业经济工作要点和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2、加强企业能源审计。组织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制定节能措施,抓好工作落实,推动企业节能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年内完成15户年耗能5000-50000吨标准煤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报告并通过专家验收。(责任单位:市经委)
  
  3、加强能源统计工作。组织开展能源统计专项检查和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企业能源统计行为;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统计网上直报制度和能源利用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加强企业能源统计的监测分析。(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经委)
  
  4、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组织开展能源计量专项检查,指导企业加强能源计量基础管理,合理配备能源计量检测设备,建立健全能源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制度和周期检定制度,提高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受检率。(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二)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技术进步
  
  1、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建设。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要求,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执行高耗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严把项目审查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宁东基地、银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进一步压缩淘汰落后产能。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压缩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年内组织开展对国家限期淘汰落后产能和已明令淘汰的小炼铁、小电镀、小铸造、小炼铅、小轧钢、小造纸、小炼油企业再次进行全面清查,如有发现采取强制措施关闭拆除。(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3、加快节能技术开发推广。围绕节能重大技术需求,加大节能科技投入,组织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先进技术集成应用和科技示范工程建设,突破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工程节能技术瓶颈,使节能关键共性技术推广取得较大进展。年内实施节能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项目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节能技改项目库,围绕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及工业重点节能技改专项,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资金支持,积极引进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机制,组织企业加快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水平。年内组织实施重点节能技改项目20个。(责任单位:市经委)
  
  5、积极推进企业清洁生产。认真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在化工、医药、电力、冶金、建材、轻工等重点行业,继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积极培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年内完成12户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环保局)
  
  (三)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全社会节能降耗
  
  1、推进建筑节能。认真贯彻执行《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加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和工程质量监管,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新开工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09年完成80万平方米的管网、热源、室内供热计量和外维护机构的节能改造目标。积极引进、研发和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应用比例达到60%,水泥散装率达到30%。(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
  
  2、强化交通节能。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监测方法》,以能耗为重要指标严格执行营运车辆准入和退出制度。在客运龙头企业积极开展节能技术和产品示范推广;在全市驾校推广使用驾培模拟器教学,降低驾驶培训中燃油消耗和尾气排放;在公交行业、客运行业和驾培教练车继续推进油改气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
  
  3、抓好农业节能。加快农村新能源建设,积极推广农村沼气、太阳能和节能日光温棚。2009年全市新建大型沼气池10口以上,新建户用沼气池4000口以上,新建节能日光温棚4万亩。(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
  
  4、推动机关节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研究制定市直机关节电、节水和公务用车使用等节约工作的标准和办法;规范办公设备及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优先采购节能产品;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水电费支出削减8%。加强行政中心节能工作,落实节能管理制度,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组织开展能源紧缺体验等活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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