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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关于制定农民职业教育法的议案1件。我委认为,农民职业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重视代表提出的建议,采取措施加强农民职业教育。我委负责牵头起草的农民权益保护法草案已对农民职业教育问题作了一些规定;农业部正在着手研究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也将对农民职业教育有所规定;教育部提出,在今后修改职业教育法时也要突出和加强农民职业教育的内容。建议目前不对农民职业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以上报告,请审议。 附件: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2007年9月20日 附件: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31件,涉及10项立法项目。其中要求制定法律4部,修改法律6部。审议意见如下:一、8件议案提出的1项立法项目,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姜德明等36位代表、徐景龙等31位代表、姜鸿斌等31位代表、周晓光等30位代表、张秀娟等31位代表、冯玉兰等31位代表、沈志强等31位代表、阿不都拉等34位代表提出修改动物防疫法的议案8件(第23、139、269、393、479、552、656、680号)。议案提出,为应对我国动物饲养集约化程度提高、动物疾病相继发生以及社会公共卫生安全问题凸显等需要,建议修改动物防疫法,依法明确执法主体,完善动物防疫管理体制,建立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技术支持工作机构,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推进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规定各级政府和饲养者的防疫责任,对畜禽免疫实行可追溯管理,建立强制免疫应激死亡畜禽补偿制度,保障防疫经费,完善法律责任等。 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已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获得通过,代表议案提出的上述建议已基本被采纳。 二、1件议案提出的1项立法项目,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姜德明等36位代表提出制定农民权益保护法的议案1件(第24号)。议案提出,农民是弱势群体,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应解决好农民权益保护问题,建议制定农民权益保护法,通过立法保护失地农民权益和农民工权益,建立农村社保机制等。 按照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要求,我委已如期完成农民权益保护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并于8月23日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第二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已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议案提出的农民土地权益保护、农民工权益保护、建立农村社保机制等问题,在该法草案中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三、14件议案提出的3项立法项目,属于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较为重要的问题,建议条件成熟时列入下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魏民洲等30位代表、徐景龙等31位代表、朱淑芳等30位代表、孙晓山等30位代表提出制定农业投入法的议案4件(第71、137、155、418号)。议案提出,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建议制定农业投入法,形成支农资金的稳定投入渠道,统筹安排支农资金使用,改进农业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认为,尽快制定农业投入法,将国家各项重大农业投入政策通过法律形式予以明确,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投入政策体系、构建长期稳定的支农投入增长机制是非常必要的。2005年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支农投入的制度化、规范化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各有关部门对现有支农政策特别是农业投入政策进行了梳理,查找存在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制度化安排的初步设想和建议,形成了一些农业投入立法的基本思路。农业部认为立法时机已经成熟。 我委认为,国家重大农业投入政策的法制化,有利于农业投入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制定农业投入法非常必要。鉴于这项工作涉及多个主体、多个环节和多个方面,情况较复杂,建议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继续加强调研,总结经验,尽快开始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