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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楚雄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楚政发[2009]1号
【颁布时间】 2009-01-07
【实施时间】 2009-0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152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烟叶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省、州烟叶暨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2009年烟叶生产各项政策措施,稳步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巩固烟叶基础地位,全面提升烟叶生产整体水平,提高烟叶质量,实现烟草持续稳定和谐发展,推进彝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为统领,以提高烟叶质量为中心,坚决落实“稳定规模、控制总量”的烟叶工作方针,扎实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保持烟叶生产稳定发展、烟农持续增收,巩固和提升烤烟产业的支柱地位。
  
  目标任务:全州烟叶生产种植面积52.5万亩,烟叶收购计划157.5万担,其中,指令性计划133.2万担,出口备货计划24.3万担;烟叶收购等级综合合格率80%以上。
  
  二、主要政策
  
  (一)产量政策
  
  烟叶生产收购量严格按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和出口备货计划执行,完不成收购计划或超种超收的县市扣减下一年度计划指标,追究党政一把手的责任,取消州对县市的烟叶生产收购奖励。
  
  (二)奖励政策
  
  1. 烟叶指令性收购计划和出口备货计划总量挂钩奖励56万元。其中,烟叶指令性收购计划和出口备货计划10万担以下(含10万担)的县市奖励4万元,10万担以上的县市奖励6万元。完不成计划的,取消该项奖励。
  
  2. 生产工作管理考核挂钩奖励344万元。实行担烟计奖,与烟叶移库验级的收购量挂钩。按《楚雄州2009年烟叶生产收购管理考核办法》的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兑现,综合考核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县市,全额兑现应得考核奖励;考核总分低于90分的县市,每低1分,扣减应得考核奖励的2%。奖金分配比例为:州级20%(州协调领导小组25%、烟草公司75%),县市80%(党政部门70%、烟草公司30%)。
  
  3. 砂培漂浮育苗技术推广单项奖励50万元。按考核达标面积对相关人员实施奖励。其中,州级相关部门和人员20%,县市级相关部门和人员80%。
  
  4. 烟叶生产组织优秀奖50万元。年终对种烟乡镇、村委会、生产合作社等有关人员进行考核评选表彰奖励。
  
  5. 基本烟田水利设施建设奖励120万元。
  
  6. 兑现2008年度密集型烤房建设考核奖励130万元。
  
  (三)生产扶持政策
  
  州财政继续安排生产扶持费1500万元(含烟叶收购总量挂钩奖励56万元、烟叶生产工作考核挂购奖励344万元、砂培漂浮育苗奖励50万元、基本烟田水利设施建设奖励120万元、2008年密集型烤房建设奖励130万元、烟叶生产组织优秀奖50万元),其余部分由州烟草公司按规定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烟叶生产扶持。
  
  2009年全州预计烟叶生产扶持和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56037万元。具体是:
  
  1. 烤烟专用复合肥扶持7823万元。2008年烤烟专用复合肥按合同数量配套供应,以每吨3200元售给烟农,差价部分每吨2235元由州烟草公司补贴。其中,烟农在购肥时按每吨2000元结清,价格上调部分每吨1200元由烟草公司垫付,烟农交烟时扣除。烟农不按烟叶种植收购合同交售烟叶的,由烟草公司按每吨3435元收回复合肥差价补助款。
  
  2. 育苗扶持2218万元。育苗专用肥、农药进行以物代金扶持462万元;自动化控温控湿育苗设施补助1597万元;砂培漂浮育苗技术推广科技补助159万元。
  
  3. 生产组织管理模式补贴1370万元。其中,规模化连片补助资金650万元;优质烟生产措施挂钩190万元;发展专业化生产合作组织有功人员工作经费补助100万元;50亩以上连片4月30日完成预整地,验收合格每亩补贴10元,计划430万元。
  
  4. 机械深耕和机械起垄补助690万元。
  
  5. 抑芽剂补助445万元。按每担补贴2.8元的标准,实行以物代金补助。
  
  6. 烤烟植保统防补助500万元。对50亩以上连片面积烤烟植保实行以物代金补助。
  
  7. 烤烟种植风险防范互助机制补助1060万元。
  
  8. 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试点示范补助890万元。
  
  9. 特色烟叶开发项目补助资金800万元。
  
  10. 红大品种补贴700万元。计划种植红大1.4万亩,每亩补贴500元。
  
  11. 烤烟防雹费441万元。州财政和州烟草公司按全州烟叶计划每担烟各承担1.4元。
  
  12. 烤烟收购运输保通费157.5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市人民政府承担。
  
  13. 烟草科研、实用技术开发及有关新技术推广补助760万元。
  
  14. 防雹点改造126万元。全州计划改造35个点。
  
  15. 烟草农业机械补助1256万元。用于业主购买75马力以上大型轮式拖拉机及配套起垄机、烤烟移栽机、小型旋耕机、中耕培土机、装盘播种机、剪叶机、植保机、编烟机等烟用机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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