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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文字号】 煤安监监察[2007]47号
【颁布时间】 2007-11-08
【实施时间】 2007-1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17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煤矿│││││││││││
  
  ├──┴──┬──┴─────┴─────┴─────┴─────┴──┴─────┴─────┴─────┴──┤
  
  ││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和管理情况│
  
  │├───────────┬──────────────────────────────────────┤
  
  ││ 持证情况 │ 本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情况 │
  
  │├─────┬─────┼───────────┬──────────────┬───────────┤
  
  ││企业数│矿井数│ 颁发新证个数 │ 延期、变更个数 │吊销、注销个数│
  
  ││(个)│(个)├─────┬─────┼────────┬─────┼─────┬─────┤
  
  ││││企业数(个│矿井数(个│企业数(个)│矿井数(个│企业数(个│矿井数(个│
  
  ││││)│)││)│)│)│
  
  ├─────┼─────┼─────┼─────┼─────┼────────┼─────┼─────┼─────┤
  
  │ 合 计│││││││││
  
  ├─────┼─────┼─────┼─────┼─────┼────────┼─────┼─────┼─────┤
  
  │国有重点煤│││││││││
  
  │矿│││││││││
  
  ├─────┼─────┼─────┼─────┼─────┼────────┼─────┼─────┼─────┤
  
  │地方国有煤│││││││││
  
  │矿│││││││││
  
  ├─────┼─────┼─────┼─────┼─────┼────────┼─────┼─────┼─────┤
  
  │ 乡镇煤矿 │││││││││
  
  ├─────┼─────┴─────┴─────┴─────┴────────┴─────┴─────┴─────┤
  
  │ 备 注││
  
  └─────┴──────────────────────────────────────────────────┘
  
  业务负责人:填表人: 联系电话:填表时间: 年月日
  
  表二
  
  
××省(区、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情况明细表

  
  
填表单位:(盖章) 截止日期: 年月日
  
  ┌─────┬─────┬─────┬─────┬────────┬───┬─────┐
  
  │企业(矿井│安全生产许│主要负责人│发证时间(│矿井生产能力(万│瓦斯等│ 备 注│
  
  │)名称│ 可证编号 ││ 年月日) │吨/年) │级││
  
  ├─────┼─────┼─────┼─────┼────────┼───┼─────┤
  
  │国有重点煤│││││││
  
  │矿│││││││
  
  ├─────┼─────┼─────┼─────┼────────┼───┼─────┤
  
  │ …… │││││││
  
  ├─────┼─────┼─────┼─────┼────────┼───┼─────┤
  
  │地方国有煤│││││││
  
  │矿│││││││
  
  ├─────┼─────┼─────┼─────┼────────┼───┼─────┤
  
  │ …… │││││││
  
  ├─────┼─────┼─────┼─────┼────────┼───┼─────┤
  
  │ 乡镇煤矿 │││││││
  
  ├─────┼─────┼─────┼─────┼────────┼───┼─────┤
  
  │ …… │││││││
  
  └─────┴─────┴─────┴─────┴────────┴───┴─────┘
  
  业务负责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生产矿井的“生产能力”一项,凡参加2006年生产能力复核的矿井为复核能力,未参加2006年生产能力复核的矿井为设计能力。
  
  2.投资经营两个以上(含两个)煤矿(井)的煤矿企业、跨行业投资经营煤矿的主业非煤的企业,应当申请办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其下属煤矿(井)应申请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3.填报表一时,参加资源整合的矿井,要按照整合方案划分类别进行统计,并在表2的“备注”项中说明情况。
  
  4.填报表二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和煤矿(井)均应列入。
  
  5.书面报告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上报报告电子文档的联系人:朱林;联系电话:010-64463032(带传真);电子邮箱:zhul@chinasafet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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