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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活动氛围 各县(市)区、各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要组织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行培训,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五)及时报送信息,开展督查和评估工作 1、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监管部门要定期将整治信息、监督检查和检测情况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和处理情况要随时报送。并分别于2009年1月16日之前和2009年3月16日之前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的阶段性总结。 2、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安排督查和评估活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2009年2月上旬组织联合督导组,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009年4月中旬组织联合考核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