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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10-26
【实施时间】 2007-10-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30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备案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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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选聘方式:1.集团统一招标;2.企业自行招标;3.企业自行委托;4.国资委统一招标(比选)。
  
  附件2:
  
  
中央企业2007年度财务决算备案表填报说明

  
  一、所属全部子企业情况备案表(附件1-1)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总部及所属全部子企业名称、级次、所在地、资产规模、企业性质、是否新增企业、是否纳入合并范围、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及审计方式等情况。企业应按照集团树型结构逐户填列所属各级全部子企业相关信息。
  
  1.所在省市(国别):按照企业注册地填写,如“北京市海淀区”。境外企业应当填列国家名称。
  
  2.资产总额:按照企业最近一期财务快报填写;财务快报没有相关数据的,按照上一年度财务决算数据填写;拟新成立企业按照预计情况填写。
  
  3.集团合并控股比例:指集团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和交叉持股按合并口径计算出的持股比例。
  
  4.企业性质:主要包括1.境内非金融企业;2.境外转回境内投资企业;3.纯境外企业;4.金融企业;5.事业单位;6.基建单位(财务);7.外商投资境内企业;8.独立核算非法人机构;9.其他。
  
  5.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主要包括1.关停并转;2.已进入清理整顿;3.已进入破产程序;4.拟近期出售;5.资不抵债且非持续经营;6.按重要性原则未合并;7.不具控制;8.比例合并改权益法核算;9.其他。其中第4、6两项仅由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选择填列。
  
  6.审计方式:主要包括1.中介机构审计;2.内审机构审计-涉及国家安全;3.内审机构审计-纯境外企业;4.内审机构审计-其他;5.不审计。企业所属子企业财务决算拟由内部审计机构审计或不进行审计的,应在备案报告中详细说明。
  
  二、增加子企业情况备案表(附件1-2)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当年增加子企业的名称、级次、所在地、企业性质、所属行业、新增原因、控股比例、资产与净资产规模、职工人数等基本信息。企业应当以当年新增企业新增时点的相关数据逐户填报上述信息。
  
  1.净资产:指企业资产总额扣减负债总额后的余额。
  
  2.所属行业:主要包括1.工业;2.建筑;3.交通运输4.通信;5.贸易;6.房地产;7.仓储;8.金融机构;企业所属行业不属于上述选项的填列9.其他。
  
  3.增加原因:主要包括1.收购兼并;2.资产置换;3.无偿划入;4.执行新准则;5.其他。企业新增原因选择“5.其他”的,应当在备案报告中详细说明具体原因。
  
  三、减少子企业情况备案表(附件1-3)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当年减少子企业的名称、级次、所在地、企业性质、所属行业、减少原因、原持股比例、减少股权比例、减少子企业出让或清算净收入、减少子企业净资产的账面值与评估值或清算值等基本信息。企业应以当年减少企业减少时点的相关数据逐户填报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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