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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合理规划,保证土地供应。根据全市住宅用地供应规划和住房发展规划,各类保障型住房建设用地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在城市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项目选址既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又要考虑地域分布均匀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就业、教育等基础设施的需求,精心设计完善使用功能,严格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三)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市保障办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廉租住房、廉价住房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落实资金,完善机制,明确职责,并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市保障办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编制各类保障型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市财政部门抓紧制定各类保障型住房资金管理办法。市民政部门抓紧进行低收入家庭住房状调查,建立住房档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管理,对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过去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