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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着力创新,紧紧围绕市委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思路、目标、任务,一手抓硬环境建设,一手抓软环境营造,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两高、两多”(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经济运行质量高,大项目多、人民群众得实惠多)的良好态势。当前,全市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出台的扩大投资、拉动内需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抢机遇、增投资、强招商、促开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模将呈现较快增长态势,全市已进入大规划、大投入、大建设、大开发的重要时期,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多、投资大、涉及领域广。目前,建设工程总体是顺利、健康、有序的。但是,少数地方和少数单位也出现假冒领导名义包揽工程,借市委、市政府领导推进工作之时强要工程;制造谎言、影响工程招投标;散布谣言、混淆视听,败坏领导机关形象;投机取巧、攀关系、找门路、揽工程;违法转包、弄虚作假、偷工减料、违规操作,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等问题,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整顿建筑市场秩序,认真落实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高、三化、三精”的要求,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优质高效地搞好城乡建设,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和腐败案件的发生,考验全市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和行政效率,检阅各级各部门的执政能力和廉洁勤政能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今后政府性投资(含采用BT、BOT、TOT等方式)建设工程项目中全面推行“八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公开招投标,百分之百不转包,百分之百工程监理到位,百分之百不留重大质量隐患,百分之百不出重大安全事故,百分之百行政监察到位,百分之百工程预决算审计到位,百分之百不出腐败案件;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开作出郑重承诺。为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必须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做到百分之百公开招投标 各级各部门要转变观念,针对我市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规避招投标、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少数领导干部和权力部门违法干预工程招投标等问题,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度,从规划“龙头”到各个环节,实行综合整治、联动执法,认真执行工程可行性研究、基本建设可研审查审批、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对设计、监理、建筑企业实行全面监管。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行政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中介机构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依法严厉打击租借、挂靠、出让代理资格等行为,严肃处理采用虚假招标、串通招标等违法方法操纵招标结果的行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步一加强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的管理。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设计、监理、建筑市场的准入和清出制度,加速实现建筑市场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严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建筑市场法规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资质审批、年检及日常管理中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负有责任的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以及建筑业企业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也要作出相应处罚,并于作出处罚决定后1个月后,将受处罚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在“昆明建设信息网”及“昆明建设交易网”上公布,作为不良记录载入有关数据库。 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完善行政审批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把项目审批关和审计关,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跟踪审计,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出现的违法转包、分包和质量低劣工程,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厉问责,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建立并推行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建立投标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和建筑行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及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