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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全市行政审批项目及行政收费效能监察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针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整改情况要于2009年1月20日前报市监察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关于全市行政审批项目及行政收费效能监察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政府的指示,市监察局会同市物价局、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08年9月9日至10月30日,对全市35家行政事业单位、7个县(区)和抚顺经济开发区的行政审批项目及行政收费情况进行了行政效能监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行政审批及行政收费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一)行政审批体系基本形成,功能日趋完善,效率明显提高。2005年3月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正式办公,各县、区和抚顺经济开发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于今年6月底前相继建成。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审批214083件,其中即办件144585件、承诺件66243件、上报件3166件、补办件67件、联办件22件,群众满意率99.3%。为重大投资项目审批设置的“绿色通道”办结重点投资项目44个,涉及投资额32.3亿元。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结合“项目年”、“环境年”活动,加强对进驻中心部门的服务和监管,加强对分中心和县、区中心的指导、协调,充分发挥了一站式集中审批服务平台的作用,我市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二)行政审批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取得成绩。全市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建立了行政许可公示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责任制度、投诉举报制度、信用信息管理制度以及行政许可程序性规定、工作人员工作规范等,并公布在各单位的办事地点和网站上,方便了群众、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到了促进作用。 一些部门主动创新行政审批方式,逐步形成了“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规范”的行政审批新局面。市城管局(执法局)对路灯杆广告经营权,变行政审批为公开拍卖,提高了广告设置工作的透明度,贯彻了经营城市理念,增加了财政收入。2007年以来,该局通过公开拍卖路灯杆广告经营权,累计为市财政增加了268.69万元收入。 (三)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随着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有关部门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收费法律、法规,依据《收费许可证》和相关收费文件开展行政收费征缴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单位至今未按要求将本单位的有关审批处室整建制派驻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或分中心。市消防局和市烟草专卖局应进入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项目、市劳动保障局应进入市就业局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的审批项目未按规定进驻相关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与运输许可”、“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与爆破作业单位、人员许可”未进驻市交警支队审批大厅审批。 (二)“体外循环”办件问题仍然存在。2007年,市教育局审批5所新设民办学校工作中,许可证签发时间均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和该局领导签批之前。市房产局“物业企业资质”和“商品房预售许可”的个别审批件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之前已完成审批。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均为“体外循环”办件。 (三)行政审批超时限问题比较普遍。个别职能部门对《行政许可法》关于便民、高效的原则领会不够,未能严格按《行政许可法》有关许可期限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有的远远超出了行政许可办理期限的规定。 (四)行政许可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案卷归档制度执行不利,行政审批程序过于简单。一些部门仍然没有按要求对行政许可文书集中审核、统一管理,没有使用制式的行政许可文书。如市农委、市安监局、市规划局。 (五)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制约机制缺失、处罚标准不统一。通过查阅行政处罚案卷,发现市交通局运输处对违法营运问题、市环保局对违规排污问题处罚标准不统一,更改罚金额度的审批程序过于简单。 (六)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流失。市体育局将3个体育馆对外承包,承包合同期限过长,而且在不能取得资产收益的情况下,仍然更改承包协议,降低承包费、延长承包期,使国有资产收益严重流失。市体育局提供的资料表明,3个体育馆自承包以来,只有游泳馆在1999年上缴12万元(代扣职工工资收入),2003年上缴3万元,其余2个体育馆未向该局上缴任何费用。市环保局资产出租(蓝天大酒店),虽然租金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但合同期限过长,承包金额不能随市场价格进行调整,造成国有资产的收益极为低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