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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南宁市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焕升副市长 副组长:周异助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钱健市信息办主任 陈志高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海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徐邦兴市民政局局长 董秀银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汤晓斌市卫生局局长 马南萍市人事局局长 冯炳浩市房产局局长 李永干市工商局局长 周元卫市国税局局长 赵汉臣市地税局局长 杨国球南宁公积金中心主任 (二)南宁市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信息办。 主任:钱健(兼) 副主任:戴双华 市信息办副主任 成员:由各相关单位具体工作人员组成。 办公室职责:负责南宁市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规划设计、协调管理、组织实施、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系统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各种协调会议,指导各有关单位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负责相关技术资料及各种文件的编写、收集、整理、存档、备案等工作 ;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部门职责和任务 (一)市信息办的职责和任务 1.负责建设南宁市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制定人口基础信息共享与交换规则和标准规范,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2.负责与市公安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房产局及南宁公积金中心等单位共同对人口基础信息历史数据开展信息一致性比对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1.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可允许提供查询比对的相关人口基础信息数据,由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通过部署在市公安局的前置服务器对相关数据进行查询比对。 2.市人口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房产局及南宁公积金中心等单位既是人口基础信息的提供者,也是人口基础信息的使用者,要按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 3.各成员单位协助、配合完成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工作,特别是平台建设的信息需求分析、调研、技术接口对接以及提供相关人口基础信息等。 4.对人口基础信息历史数据开展信息一致性比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派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进行信息一致性比对。比对不一致的人口基础信息由各单位分别进行妥善处理,确保人口基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5.各成员单位负责管理已部署在本单位的交换前置机、前置交换信息库,做到指定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共享平台的管理、运行、维护和联系等工作,按照确定的共享信息内容和交换流程,遵守数据使用的安全要求和规范,负责交换的准备工作,依据交换数据标准、对数据更新频率的需求,定期收集新增和更新的数据,通过接口传输到前置机,按时完成信息的更新、交换与共享,保证交换前置服务器正常运行以及与南宁市电子政务网的互联稳定。 6.各成员单位负责与本单位原有相关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商的联系,依据相关数据需求,提供相关数据表结构。 7.各成员单位在授权的条件下,有权利共享、使用与本单位业务有关的交换信息。对本单位所提供的交换信息,可限制其交换、使用范围。 六、进度安排 (一)项目建设准备阶段 时间安排:2008年12月。 工作内容:成立南宁市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召开项目协调会,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二)项目建设阶段 时间安排:2008年12月-2009年2月。 工作内容:全面开展建设南宁市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工作,确保2008年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三)项目试运行阶段 时间安排:2009年3月-5月。 工作内容:完成项目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项目投入试运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四)项目验收阶段 时间安排: 2009年6月。 工作内容: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并为项目推广应用做好准备。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南宁市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是南宁市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项目,意义重大,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协调支持做好项目建设各项工作。 (二)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各单位要按照项目统一规划的要求,做好工作计划,落实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倒计时安排工作时间表,高质量、严要求,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三)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各单位要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向领导小组和市政府汇报工作,确保项目建设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