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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发[2008]84号
【颁布时间】 2008-11-27
【实施时间】 2008-1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323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接上页]

  市奶产业协会要积极探索建立原奶供应联席会议制度,依据市场需求,合理确定牛奶收购价格,防止随意压价、恶意抬价,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等各方面的利益,确保奶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四、加大投入力度,扶持奶业快速发展
  
  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增加投入,支持奶业扩大数量、提高质量。
  
  (一)建立奶牛良种繁育补贴制度
  
  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稳步扩大优质奶牛后备资源,建立后备母牛补贴制度。对有固定场地、标准化牛舍、机械挤奶设备、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等基本条件的奶牛养殖场,经市级畜牧兽医部门考核认定的优质高产后备母牛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头补助500元。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一板块县(市)区由市级财政承担20%、县(市)区财政承担80%;二板块县(市)区由市级财政承担50%、县(市)区财政承担50%;三板块县(市)区由市级财政承担80%、县(市)区财政承担20%。市、县两级财政要认真测算,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继续实施良种奶牛冻精的财政补贴政策,经市级畜牧兽医部门考核认定,对使用冻精改良技术改良的奶牛每头补贴40元。
  
  (二)大力扶持发展规模化生产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昆政发〔2008〕61号)精神,认真执行对奶牛规模化生产的扶持政策。对养殖规模达到200~299头以上的奶牛(奶水牛)养殖小区(场、户),每个一次性补贴100万元;对养殖规模达到300~499头的,每个一次性补贴150万元;对养殖规模达到500~999头的,每个一次性补贴250万元;对养殖规模达到1000头以上的,每个一次性补贴300万元。对养殖规模达到100~199头只以上的奶山羊养殖小区(场、户),每个一次性补贴10万元;对养殖规模达到200~299只以上的,每个一次性补贴15万元;对养殖规模达到300~399只以上的,每个一次性补贴50万元;对养殖规模达到500只以上的,每个一次性补贴70万元。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小区(场、户)的粪污处理、防疫、标准化畜舍改造及水电路、饲草料基地等方面的建设。
  
  将牧业机械和挤奶机械纳入财政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
  
  (三)完善疫病防控保障措施
  
  对经检测确诊为患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必须强制扑杀的奶牛、奶山羊,列入畜禽疫病扑杀补贴范围给予补助。
  
  (四)加大对乳制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
  
  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同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专项资金要向乳制品加工企业倾斜,通过补助、贴息等方式,支持乳制品加工企业及以奶水牛奶酪为重点的水牛奶产品加工产业做大做强,提高产品附加值。
  
  (五)建立奶牛政策性保险制度
  
  为有效保障奶牛养殖安全,国家建立奶牛政策性保险制度,对参保奶农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我市的具体补贴办法待国家具体政策出台后另行制定。
  
  各县(市)区要做好辖区内奶牛的摸底调查准备工作,尤其是饲养奶牛的品种、品质和生产性能登记查验等,对规模养殖场,农业(畜牧)部门要主动上门服务,搞好政策宣传,倾听养殖户意见,积极引导养殖户参与保险。
  
  (六)认真落实养殖小区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国务院关于养殖小区建设用地的相关政策要求,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鼓励引导农民开发闲置荒地、边坡地,利用闲置厂矿企业房屋、院落,建设奶牛养殖小区。把养殖小区的建设用地视作农业用地管理。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小区,在用水、用电、用地、道路建设等方面要给予一定政策优惠。
  
  五、加强组织领导
  
  市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全面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把加快奶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奶业又好又快发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支持奶业发展。农业部门、市农垦总公司要结合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加快制订《昆明市奶业管理条例(办法)》及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实施奶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进一步抓好良种繁育、动物防疫、产品检疫等工作,积极组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产品的申报认证工作,保障我市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支持奶业发展的各项资金、政策。工商、质检、商务等部门要加大乳品市场监管、产品质量和市场价格监测力度,严厉打击低价倾销、捆绑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土地、水利部门要根据农村养殖规模、养殖方式的转变,积极主动地为农业和加工企业提供征占和租用土地以及使用水资源的方便。科技部门要组织好奶牛品种改良、饲养管理、疾病控制等方面的技术攻关,引进科技人才,聘请专家,搞好技术交流和合作。鼓励各金融机构按照“银农合作”的精神,以信贷和保险等形式积极支持奶业发展。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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