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十)投诉与投诉处理结果档案。 (十一)有关记录:包括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更换记录,自身检查与检测记录,培训考核记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记录等。 (十二)有关证明:包括预防性建筑设计审核,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纸,有关消毒设施,消毒药物,饮水设备,化妆品等的有效卫生许可证或卫生许可批件的复印件等。 各项档案中应有相关人员的工作记录并签名,档案应有专人管理,各类档案记录应进行分类并有目录。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三年。 第五章 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六条 健康管理 (一)沐浴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二)从业人员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治愈之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可疑传染病患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 第二十七条 卫生知识培训 (一)沐浴场所卫生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应当完成规定学时的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 (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 (三)从业人员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八条 个人卫生 (一)沐浴场所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着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为顾客进行修脚、擦背等操作前后双手均应清洗消毒。 (二)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与沐浴无关的个人用品不得带入沐浴区域。 附录1 推荐的沐浴场所用品用具更换、洗涤、消毒、保洁方法 ┌──────┬──────┬────────────┬──────┬───────┐ ││浴巾、毛巾、│公共茶具│公用拖鞋│ 修脚工具 │ ││浴衣裤、垫巾││││ ││等棉织品││││ ├──────┼──────┴────────────┴──────┴───────┤ │更换方法│一客一换│ ├──────┼────────────┬──────┬──────┬───────┤ │洗涤方法│使用洗涤剂手工洗涤或机器│可使用洗涤剂│可使用洗涤剂│手工清水洗涤│ ││洗涤│手工洗涤或机│手工洗涤或机││ │││器洗涤│器洗涤││ ├──────┼────────────┼──────┼──────┼───────┤ │消毒方法│(1)耐热耐湿的可用流通蒸 │首先物理消毒│不耐热拖鞋可│可采用专用的无│ ││汽100℃作用20分钟~30分 │方法,可采用│浸泡在0.2% │臭氧紫外线箱消│ ││钟,或煮沸消毒作用15分钟│流通蒸汽100 │~0.5%过氧 │毒,或用高压消│ ││~30分钟。不耐热耐湿的可│℃作用20分钟│乙酸溶液,或│毒。│ ││用化学消毒法,0.2%~0.5│、煮沸消毒作│有效溴或有效││ ││%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用15分钟~30│氯含量为1000││ ││或有效氯含量为250毫克/升│分钟,或远红│毫克/升的消 ││ ││~500毫克/升的消毒溶液浸│外线消毒碗柜│毒液中,浸泡││ ││泡30分钟,清洗后备用。(2│125℃作用15 │30分钟,清洗││ ││)也可用大型消毒洗涤机清 │分钟以上。不│后备用。耐热││ ││洗消毒。(3)有条件的还可 │宜用热力消毒│拖鞋可经流通││ ││用环氧乙烷消毒。│的可用化学消│蒸汽100℃作 ││ │││毒方法,消毒│用20分钟~30││ │││前洗刷干净,│分钟,或经煮││ │││用含有效溴或│沸消毒作用15││ │││有效氯含量为│分钟~30分钟││ │││250毫克/升的│。││ │││消毒溶液浸泡│││ │││30分钟后清洗│││ │││。│││ ││││││ ├──────┼────────────┼──────┼──────┼───────┤ │保洁方法│消毒后的棉织品要在洁净处│消毒后的茶具│消毒后的公用│消毒后的修脚工│ ││自然晾干或烘干,然后及时│要在洁净处自│拖鞋要在洁净│具要及时保洁存│ ││放入密闭保洁柜内存放,且│然晾干或烘干│处自然晾干或│放并有明显标志│ ││做到对各类不同棉织品有明│,然后及时放│烘干,然后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