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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促进"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外事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大国是关键、周边是首要、发展中国家是基础、多边是舞台的外交总体布局,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定》、《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和《全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以引进国际先进理念和管理经验、加强南南合作和开展对外宣传为重点,不断拓展国际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提高合作成效,为统筹解决我国人口问题,实现国际人发大会行动纲领目标和千年发展目标做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南北对话和南南合作更加扩大;中国对人口与发展国际事务的参与程度进一步提高;与其他国家在人口与发展领域相互尊重、共同发展的伙伴关系初步建立;人口与发展领域的南南合作纳入国家南南合作和中非合作的总体框架,并得以制度化;国际合作项目更加有机地与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心工作相结合,取得新突破;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国际视野和管理技术水平得到拓展和提高;外宣工作不断加强并取得显著成效,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良好国际形象进一步树立。 (三)工作原则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为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发展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1、为国家外交工作全局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外事工作是国家总体外交工作的一部分。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必须遵循我国总体外交政策,服从和服务于中国外交工作大局,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 2、为国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服务。必须坚持外事为内事服务,引进国际先进理念、经验和技术,宣传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在促进可持续发展、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保护人权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为国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3、坚持和维护国际人发大会行动纲领精神。必须引领和促进国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符合国际人发大会行动纲领的精神和原则,努力使我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国际主流,实现国际人发大会行动纲领目标和千年发展目标。 4、注重资源整合与项目实效。必须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项目与国内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促进国际、国内项目资源的有效整合,注重各类项目活动的实际成效、可持续性和可推广性。 5、促进国际人口领域的共同进步。必须本着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参与国际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开展南南合作,促进世界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共同进步和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加强双边和多边交流与合作 积极参加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的重要国际活动,以开展南北对话和南南合作为重点,巩固和发展多边和双边交流与合作。 1、积极发挥中国作为联合国人口与发展委员会、联合国人口基金、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新出现问题委员会、世界卫生组织等联合国机构成员国的作用,积极参加人口与发展领域国际事务的讨论和规则的制定,增强我国在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中的"话语权",扩大我国在人口和发展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2、认真落实近年来与有关发展中国家政府部门签署的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及生殖健康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积极开展人员互访,交流人口和计划生育以及生殖健康领域的观点、政策、经验和技术。 3、以开放的姿态,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发达国家政府和议会的对话,包括人权对话,促进国际社会对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4、积极争取并认真举办好在华召开的重要的国际会议和专题研讨会。 (二)大力推进国际合作项目 结合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中心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并积极拓展新的国际合作项目。 1、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长效工作新机制建设等重大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项目,并及时总结、推广项目的成功经验和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