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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设│52│应急防护设备│8套 │4套 │1套 │ │备││││││ │├────┼───────────────┼───────┼───────┼──────┤ ││53│应急监测实时更新地理信息││││ │││系统│1套 │1套 │自定│ └───┴────┴───────────────┴───────┴───────┴──────┘ 注: 1.第22项“标准采样设备”包括:水质标准采样设备、大气标准采样设备和土壤标准采样设备等; 2.第23项“现场气象测量仪”包括:气温、湿度、风向、风速、气压、降水等测量仪; 3.第32项“样品前处理装置”包括:大容量烘箱、电热板、生物样品灰化装置、球磨粉碎机、大型离心机等; 4.第33项“标准源、标准物质”包括:谱仪标准源、矿粉标准源,天然铀、钍-232、镭-226、铯-137、锶-90等标准样品; 5.第35项中“车载监测设备”包括:X、γ剂量率仪,高量程γ剂量率仪,α、β表面污染仪,土壤、水、空气便携式采样装置,便携式γ谱仪等; 6.第44~49项“信息化设备”包括:独立的能承担24小时监控工作需要的监控中心用房、服务器、用于监控指挥的大屏幕、实时监控报警接收设备和联网通讯设备等硬件,以及基于电子地图、实现对污染源现场排放情况在线、实时、自动的监控和报警,并可对有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及应用的软件; 7.第51项“车载通讯、办公设备”包括:军用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便携式打印机、传真机、GPS卫星定位仪、数码相机、胶卷相机、摄像机,对讲机、车载电话等; 8.第52项“应急防护设备”包括:应急防护服,单独的防护手套、铅背心、铅眼镜,呼吸防护面具(包括防气溶胶口罩、防护面具两种),放射性个人剂量报警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