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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 2008-11-19
【实施时间】 2008-1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354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市建设局 市财政局
  
  有关部门
  
  2009年1月前
  
  中卫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二)
  
  任务内容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或要求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责任单位或牵头单位
  
  协助单位
  
  完成期限
  
  管 理 制 度
  
  1、编制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
  
  1、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通过审批。 2、建立“绿线”管理制度,确保绿地不被侵占,移作他用,并细化绿地设计内容。
  
  市规划局
  
  有关部门
  
  2009年1月前
  
  2、严格实施绿线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严格执行绿线管理制度,通过媒体或公示栏向社会公布。
  
  市建设局市规划局
  
  市农牧林业局
  
  2009年1月前
  
  3、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
  
  绿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
  
  市规划局
  
  市农牧林业局
  
  2009年1月前
  
  4、严格实施绿化工作审批和验收制度,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1、加强城市绿化的规划设计管理,规范设计程序,严格按规划要求进行设计。2、规划设计部门在对小区、工业区、单位设计时,要有绿化的专门图纸。
  
  市建设局
  
  市规划局
  
  市农牧林业局
  
  2009年1月前
  
  5、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区植物多样性规划,常用的园林植物以乡土物种为主。
  
  园林植物以乡土物种为主,有统计数据。
  
  市建设局
  
  市农牧林业局
  
  2009年1月前
  
  中卫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三)
  
  任务内容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或要求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责任单位或牵头单位
  
  协助单位
  
  完成期限
  
  景 观 保 护
  
  1、注重原有自然风貌的保护。
  
  对原有绿地、植被、树木有保护措施,不随意破坏。
  
  市农牧林业局
  
  市建设局
  
  各有关部门
  
  2009年3月20日前
  
  2、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保护历史。
  
  1、景区结合周围环境统筹协调规划、保护、开发。2、实施中卫市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并修订相应办法。
  
  市旅游和商务局
  
  市文体局
  
  市农牧林业局
  
  2009年3月前
  
  3、城市布局合理,建筑和谐,容貌美观,环境卫生整洁。
  
  1、在街景立面设计、居住小区建筑设计中要考虑地方特色、品位、档次。2、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市规划局
  
  市建设局
  
  各有关部门
  
  2009年3月20日前
  
  4、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实,措施有力。
  
  1、制定《中卫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2、拨专款对古树名木、大树进行保护。3、在城市建设、旧城改造中留足保护范围。
  
  市文体局
  
  市建设局
  
  市规划局
  
  市财政局
  
  2009年1月前
  
  5、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1、根据《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在绿地内的广告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2、出台《中卫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3、对城市广告进行一次统一整治。
  
  市建设局
  
  市规划局
  
  市工商局
  
  2009年1月前
  
  中卫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四)
  
  任务内容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或要求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责任单位或牵头单位
  
  协助单位
  
  完成期限
  
   绿 化 建设
  
  指标管理
  
  1、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自治区先进水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最近四年逐年增长。
  
  建立近四年统计表。
  
  市建设局
  
  市农牧林业局
  
  2010年9月20日前
  
  2、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定,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34%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以上。
  
  用遥感技术鉴定核定城区绿化指标。
  
  市建设局市规划局
  
  市农牧林业局
  
  3、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
  
  市建设局
  
  道 路绿 化
  
  1、城市道路绿化符合《城市大陆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1、新建道路规划要按照道路绿化达标率来设计。
  
  2、拆除街道两侧不必要的建筑进行绿化、美化,增加街头绿地。
  
  3、重点抓好城区环线的绿化配套,扩建道路绿地。
  
  市建设局市规划局
  
  市农牧林业局
  
  2010年9月20日前
  
  2、城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具有本地区特点。
  
  1、加强规划控制,加大建设力度。 2、增加具有地方特色的绿化植物品种。 3、做好河、渠、湖等水体沿岸绿化工作。
  
  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
  
  市农牧林业局 文昌镇
  
  滨河镇
  
   绿 化 建设
  
  居住 区绿 化
  
  1、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30%以上,有休息活动园地,改造旧居住区绿化面积也不少于总面积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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