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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宁委办发[2008]37号
【颁布时间】 2008-11-14
【实施时间】 2008-1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390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推进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改革和完善乡镇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乡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事局、市监察局联合拟订了《关于推进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实施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11月14日

  
  
关于推进乡镇 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解决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偏少、力量分散、工作难以开展的问题,合理调配和使用工作力量,整合资源,提高效率,促进基层反腐倡廉建设,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关于推进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实施意见》(苏纪发〔2008〕15 号)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在我市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等四区县推广连云港市东海县分片成立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的做法,改革和完善乡镇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现就推进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优化乡镇纪检监察组织设置,整合工作资源,创新工作机制,更加有效地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维护党纪政纪,保障群众利益,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总体要求是:
  
  整合资源,强化职能。充分利用现有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编制、职数,实行资源整合,优化力量配置,完善组织设置,强化工作职能,理顺工作关系,更好地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
  
  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在学习借鉴东海经验做法的同时,努力探索具有本地特点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网络。 积极稳妥,务求实效。既要积极推行改革,又要妥善处理好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执行有关干部政策,妥善安置转岗干部。 把握节点,稳步推进。按照全省推进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资源重组实施方案,于2008年底前完成重组工作。
  
  二、机构设置、编制及职数
  
  保留乡镇纪委、监察室设置,压缩人员编制,原则上设1名纪委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职务。各区、县根据各乡镇行政区划、人口布局等实际情况,成立若干面向乡镇工作的纪检监察工作室,每个工作室一般负责3-5个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办公地点一般设在其中一个乡镇。
  
  每个纪检监察工作室核定行政编制 5-6 名,所需编制在现有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中调剂解决,由各相关区县纪委、监察局统一代管。部分乡镇未核定纪检监察编制或核定纪检监察编制低于有关规定,不足2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核定,所需编制在各区、县的乡镇行政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
  
  纪检监察工作室为副科级建制。每个纪检监察工作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主任由区县管正职或副职领导干部担任。非领导职数参照区县纪委、监察局非领导职数设置办法设置,统筹使用。
  
  三、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工作室在区县纪委、监察局授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驻在区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决策、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驻在区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等情况;承担驻在区域检举控告类信访问题的核实处理以及案件检查等方面的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指导和督促驻在区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全面落实;完成区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立纪检监察工作室的地区,乡镇纪委主要负责协助乡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检查督促党的农村政策的执行;负责向党委提交对有关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意见;负责做好不稳定因素以及党员干部违纪线索的排查、化解、汇报工作;完成区县纪委、乡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乡镇行政监察室负责日常基层监察事项,按照乡镇政府的要求加强政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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