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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质检特函[2007]5号
【颁布时间】 2007-02-14
【实施时间】 2007-02-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18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下发《200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16.加强对特种设备装备制造业的服务。调整相关法规和标准,促进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规模化、专业化,鼓励开发、引进新技术。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市场供求、生产能力、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的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和行业预警制度。对特种设备制造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给予特别指导,规范管理,提高技术水平,促进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在装备制造业中份额的提高。
  
  17.服务海外能源工程。落实《中非2007-2009北京行动计划》,开展对非洲国家特种设备人员培训、检验设备援助和法规标准交流,为海外能源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六、加强队伍建设
  
  18.强化服务意识。树立“在服务中监督,在服务中把关”的工作理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防范腐败和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切实树立和维护“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
  
  19.开展人员培训。总局对省级安全监察人员和地(市)主管局长进行轮训,做好检验检测人员考核工作;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省(区、市)安全监察员和检验检测人员的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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