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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乌兰察布市委、政府关于印发旗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2008年度实绩考核内容、市直部门领导班子2008年实绩考核内容的通知》(乌党发〔2008〕8号)文件要求,现将旗县市区、市直单位领导班子2008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目标及评价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对各旗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现将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08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各旗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重视情况;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公开情况;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政务公开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情况;乡镇苏木“干群绿色通道”畅通情况;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满意情况;政务公开监督制度落实情况;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法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组成考核检查组,对各旗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对每个旗县抽查2个乡镇,3个行政部门,2个公用企事业单位,听取旗县和部门汇报,并对政务公开示范点进行验收。 四、考核要求 1、这次政务公开考核情况将作为各旗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党政班子年终实绩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委组织部。 2、各旗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考核检查,并对照考核内容,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情况进行总结、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积极整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1、旗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2008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目标及评价办法 2、市直单位领导班子2008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目标及评价办法 乌兰察布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1月13日 附件1: 旗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2008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目标及评价办法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赋分办法及评价方式 政务公开领导 重视情况(10分) 建立组织机构,强化组织协调,落实领导责任制,《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组织机构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乡镇和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得2分;有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按要求上报政务公开信息的,得2分,未报和少报视情况扣分;召开政务公开专门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以会议记录为依据,得2分。年度工作目标按要求完成,得2分,建立政务公开示范点并督促检查,2分。 政务公开制度 建设情况(5分)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政务公开软硬件建设达到标准。 各项制度健全并能落实到工作中的,得2分;软硬件建设达到规定标准的,得3分。 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公开情况(13分) 政府制定实施的政策、规定和应公开的文件及重要事项的公开。 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以各种方式向全社会公开的,得5分;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招拍挂、行政许可、收费项目、财政预决算公开的,得8分。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情况(10分) 建立公开办事大厅,落实各项制度、办事时限、办事程序、办事步骤,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 凡是既没有大厅,又未组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班子的,扣除全部应得的10分;组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班子,未建成大厅的,扣8分,得2分。加强和改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进厅项目运行良好的,得2分;应进行单位达到100%的,得2分;应进厅项目达到95%以上的,得2分;进厅部门各项制度健全的,得2分;硬件建设齐全的,得2分。 政务公开信息网 络平台建设情况(10分) 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网页内容健康运行情况。 建立政府门户网站并有规范网页内容的,得3分;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丰富,得3分;建立组织机构并且有专门工作人员,得2分;充分利用信息网站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内容及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社会监督等内容的,得2分。 “干群绿色通道”畅通情况(7分) 畅通便民通道,密切干群关系,切实为民服务。 建立乡镇政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2分;在行政村设立民情接待站,有代办员,2分;在自然村设立信息员;1分;乡镇苏木建立便民公示牌、便民服务卡、听证质询会制度,2分。 人民群众 满意情况(10分) 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以及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