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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以政务公开问卷调查为主,计50份,政府工作人员、公用事业单位、人民群众、乡镇及县直部门工作人员各10份,通过计算得出分数。 政务公开监督 制度落实情况(6分) 主动接受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机构并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建立政务公开监督体系,有专抓工作人员的,得2分;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的,得2分;充分发挥各种手段的监督作用并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得2分。 公用事业单位 办事公开情况(15分) 公用事业单位的职能、机构、办事内容、办事流程、办事结果、便民措施、监督制度,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情况。 建立公开办事组织机构、职责明确,并有专门工作人员的,得2分;有办事公开实施方案并能付诸实施的,得2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全面公开的,得3分;建立办事公开监督制度和投拆制度的,投拆案件办结达到95%以上的,得2分;编制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项目分类书的,得3分;建立办事公开示范点,3分。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14) 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工作机制,编制《条例》指南和目录。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2分;有办公场所、经费及实施方案的,2分;编制《条例》指南和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5分;开展《条例》培训工作的,3分;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督促检查的,2分。 附件2: 市直单位领导班子2008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目标及评价办法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赋分办法及评价方式 政务公开 领导重视情况(15分) 建立组织机构,强化组织协调,落实领导责任制。 组织机构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得4分;有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按要求上报政务公开信息的,得4分,未报和少报视情况酌情扣分;召开政务公开专门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以会议记录为依据,得2分。年度工作目标按要求完成,得2分。建立政务公开示范点,3分。 政务公开制度 建设情况(10分) 建立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政务公开软硬件建设达到标准。 各项制度健全并能落到实处的,得5分;软硬件建设达到规定标准的,得5分。 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公开情况(13分) 政府制定实施的政策、规定和适宜公开的文件、重要工作的公开。 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采取不同方式向全社会公开的,得5分;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招拍挂、行政许可、收费项目、财政预决算实行公开的,得8分。 行政审批服务情况(14分) 进入行政审批大厅办理业务,落实各项制度、办事时限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服务效率。 未进大厅办理业务的,扣17分,部分项目进大厅办理的,酌情赋分;进厅项目达到90%以上的,得5分;加强和改善行政审批服务,进厅业务项目运行良好的,得6分,每投拆一次扣2分,未按时办结每件扣1分;进厅部门各项制度健全的,得4分;软硬件建设齐全的,得2分。 政务公开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情况(10分) 开通部门局域网站,与政府网站链接并能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有关内容。 建立部门局或网站并有规范网页内容的,得4分;建立组织机构并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得2分;有热线电话和投诉箱,得2分;信息网站健康运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服务项目、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社会监督等内容的,得2分。 办事依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公开情况(7分) 部门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 规范性文件公开并运用准确的,得3分;各部门自定的办事程序和时限公开的,得2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得2分。 人民群众满意情况(10分) 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以及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 以政务公开问卷调查为主,计50份,部门领导、党员干部、公用事业单位、人民群众、部门工作人员各10份,通过计算得出分数。 政务公开监督制度落实情况(6分) 主动接受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 建立政务公开监督体系,有专职人员的,得2分;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的,得2分;充分发挥各种手段的监督作用并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得2分。 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情况(15分) 公用事业单位的职能、机构、办事内容、办事流程、办事结果、便民措施、监督制度。 有办事公开组织机构,有专门工作人员,职责明确的,得2分;有办事公开实施方案并能付诸实施的,得2分;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得3分;建立办事公开监督制度和投拆制度群众、用户投拆案件办结达到95%以上的,得5分;及时上报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项目分类书,并按要求公开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的,得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