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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德宏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德政发[2008]278号
【颁布时间】 2008-11-06
【实施时间】 2008-1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48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烤烟种植试点工作安排的意见

[接上页]

  (十)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生产总结及表彰奖励,完成政策兑现工作。州烟草公司组织烟叶销售准备,开始进行下一年度的生产决策调研和计划安排。
  
  四、政策措施
  
  (一)扶持政策
  
  1. 试点种植实现的烟叶税全额留县财政用于扶持烟叶生产。为统一政策,其中50%由州政府统一出台具体政策执行。
  
  2. 州烟草领导小组从烤烟新烟区开发费用中按轮作规划面积拨给各县市规划费0.8元/亩,按下达种植面积拨给各县市技术培训费30元/亩、组织协调费40元/亩,主要用于新烟区开发规划、技术培训和组织协调。
  
  3. 烤房建设补助:全州统一以村委会为烤房产权建设扶持单位,以承包户为烤房集群生产单元,集中建设密集型烤房,以20亩烤烟建设一座,每座以4万元左右计算,烟草部门补助3.4万元(其中:国家局1.4万元,省局、州局2万元),州烟草领导小组从新烟区开发费中补助烤房技术科技推广费0.2万元,不足部分由村委会与承包户协商承担。
  
  4. 育苗补助:全州统一建设一个固定育苗场,实行专业承包户定点育苗、商品化供苗。第一年建棚期由州烟草公司按每亩大田给予130元育苗补助,土地流转费用及不足部分由承包育苗户自行承担。烟苗统一按0.06元/株出售给种烟户。
  
  5. 生产物资补助:州公司每亩补助种植户100元。其中:化肥40元,农药30元,地膜20元,土壤改良10元;县市政财政每亩补助种植户燃料费60元。承包户的化肥、农药等烟用物资由州公司统一赊销,待烟叶收购时一并扣回。
  
  6. 服务项目补助:州公司每亩补助种植户机耕起垄费30元,补助气象部门防雹等气象服务费10元;县市财政每亩补助植保专业服务费20元,气象服务费10元。
  
  7. 烟草机械补助:起垄机、植保机械喷药机等由农业部门用国家农机补贴政策承担补助50%,烟草部门承担补助30%,购置者承担20%。
  
  8. 培训费补助:州公司给予分公司每担烟5元的技术培训补助,主要用于培训烟农、乡村干部。
  
  9. 信贷扶持政策:由农行或农村信用社对种植承包户,每亩给予300元至500元的短期(半年)生产扶持贷款。由烟草部门负责在收购烟叶时优先扣回。为保证贷款合理使用,实行贷款由乡镇农经站负责代为承包者记账管理和支付。
  
  (二)奖励政策
  
  1. 全面完成现代烟草农业试点任务,产量、质量达到计划90%以上,示范效果好,为下年度扩大种植起到很好示范作用的,州政府奖励县委书记、县长及分管领导各0.5万元。
  
  2. 2008年9月底前完成初步规划、12月底前全面完成2015年新烟区建设与发展规划(详规)工作(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达到质量要求的,州政府奖励县委书记、县长及分管领导各0.5万元。
  
  3. 对完成试点的乡镇书记、乡镇长,由各县级政府给予每亩10元的奖励。其中完成试点区土地规划流转工作每亩奖励5元,完成试点各项工作任务每亩奖励5元。
  
  4. 对完成试点的村委会及村民小组负责人,县级政府分别给予20元/亩的奖励。即:村委会20元/亩,村民小组20元/亩。其中完成土地流转工作兑现奖励10元/亩,完成其它试点工作10元/亩。
  
  5. 完成试点工作任务的乡镇和村委会,由县财政每亩分别兑现给乡镇40元、村委会20元的税收返还,主要用于乡镇、村委会的烤烟工作经费开支,不得挪作他用。其中返还村级的经费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监管。
  
  6. 对其他各级干部、科技人员、积极参与试点及规划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将给予奖励。
  
  7. 上述奖励兑现除土地流转、烟区规划奖励外,均按产量、质量目标挂钩兑现,指标在80%以下的不予兑现,达90%以上的全额兑现,达80-90%的按完成比例兑现。
  
  8. 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制定对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奖惩政策,并严格考核实施。
  
  (三)土地流转政策
  
  试点区土地流转工作必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原则上实行冬春季和少部分全年(育苗及烤房用地)租赁流转,每亩租赁费单季(11月至次年6月10日前)200-300元。双季(全年)每亩600-700元,或夏季每亩按300市斤大米以实物兑现。统一由村委会与村民做好《委托村民委员会季节性流转土地(代耕)登记表》的工作,再由承包者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协议种植。承包种植户与村委会一次性签订协议不低于10年,农户与村委会一次性按10年期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可以每年按基数增加5%租赁费,当年的土地流转费统一由州烟草公司在烟叶收购结束时一次性扣回,与村委会共同兑付给出让土地的农户。进行土地出让流转的农户,烟草种植农户优先保证其参与烟草生产的劳务用工,每亩优先提供20个劳动工日(自己不愿参与的除外),熟练工还可以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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