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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颁布时间】 2006-12-12
【实施时间】 2006-12-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59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接上页]

  │无形资产│││││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
  
  │流动负债│││││
  
  ├────────┼──────────┼────────┼─────┼──────┤
  
  │长期负债│││││
  
  ├────────┼──────────┼────────┼─────┼──────┤
  
  │负债总计│││││
  
  ├────────┼──────────┼────────┼─────┼──────┤
  
  │净 资 产│││││
  
  └────────┴──────────┴────────┴─────┴──────┘
  
  (保留两位小数点)
  
  备注:
  
  1.本备案表应与资产评估报告书同时使用,评估报告的使用各方应关注评估报告书中所揭示的特别事项和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等内容,合理使用评估结果。
  
  2.本项目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法律责任由受托评估机构和在评估报告中签字的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评估人员共同承担,不因本备案而转移其法律责任。
  
  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备案单位,一份送产权持有单位,一份送上级单位。
  
  附件3
  
  
  
  为适应《暂行办法》第六条所列各类资产评估行为备案的需要,现将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分为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和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两类。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所出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时,应按附件1、2的格式和内容填报办理。
  
  一、如何下载、填写、打印、上报
  
  (一)下载:有关单位按目前统一的固定格式下载,不得修改表式和有关项目。
  
  (二)填写:填写《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时,必须通过计算机输入(经济行为类型或有例外,参后),不得用手工填写。有关单位要严格按《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如实填写,填写内容要准确、齐全、清晰,不得漏项、涂改。填报的评估数据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三)打印:有关单位按印制的固定输出格式,用A3纸双面打印,不得分页。
  
  (四)上报: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刊登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仅供企业下载填报用,填写好的备案表按规定加盖公章并签字后上报。
  
  二、如何填写《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当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时评估对象为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时需填写《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当评估对象为非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时需填写《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一)《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应由产权持有单位如实通过计算机输入填写(经济行为类型或有例外,参后),上级单位核实无异议后,签章转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共四部分,分别为“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封面”、“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资产评估结果”、“备注”。
  
  1.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封面
  
  (1)备案编号:由受理备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所出资企业存档时填写统一编号;
  
  (2)产权持有单位(盖章):由评估对象的产权持有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并盖章;
  
  (3)法定代表人(签字):由产权持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4)填报日期:填写填报《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的具体时间,如“2006年01月01日”。
  
  2. 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
  
  (1)评估对象:如果评估对象为企业法人财产权范围内的资产,则填写相应资产名称,如: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如果评估对象为企业所持产权(股权),则填写被评估企业的单位全称,如:XXX有限责任公司、XXX股份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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