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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资产评估委托方:填写进行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方单位全称; (5)所出资企业(有关部门):填写接受非国有资产的企业所属所出资企业或有关部门单位全称; (6)经济行为类型:根据与评估目的一致的经济行为,按所列类型“手工”打勾,不得多选。若经济行为未包括在所列类型中,占有单位必须在“其他”项下通过计算机明确输入经济行为类型; (7)评估报告书编号:填写所待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编号; (8)主要评估方法:根据评估的具体方法填写,最多可填写两种主要方法; (9)评估机构名称:填写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的单位全称。委托两家以上资产评估机构的,只填写出具总体报告、负主要责任的资产评估机构单位全称; (10)资质证书编号:填写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 (11)注册评估师姓名/注册评估师编号:填写评估报告中两位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姓名、注册资产评估师资质证书编号; (12)接受非国有资产的企业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填写接受非国有资产的企业的具体负责评估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 (13)所出资企业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填写接受非国有资产企业的所出资企业(有关部门)具体负责评估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 (14)申报备案<接受非国有资产的企业签章处>:由接受非国有资产的企业填写申报备案日期,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5)同意转报备案<上级单位签章处>:由接受非国有资产的企业上级单位填写同意转报备案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上级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资产评估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名。产权持有单位为一级,可不用填写及签章; (16)备案单位<签章处>:由受理备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所出资企业填写备案日期、盖章。 3、资产评估详细结果 (1)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和使用有效期填写; (2)资产评估结果: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的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填写,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账面价值:当评估对象为企业产权(股权)时,账面价值应为审计后账面值;当评估对象为部分资产时,账面价值为企业的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按照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汇总表填写。评估对象为企业产权(股权)时,选用成本法评估值作为评估结果的,流动资产至净资产的评估价值要逐项填写;选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评估值作为评估结果的,只填写净资产的评估价值; 增减值:增减值为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增减率:增减率为增减值与账面价值的比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