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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医疗机构││ │第一名称││ ├─────────┼─────────────┬────────┬──────────┤ │《医疗机构执业││法定代表人││br / br / │许可证》登记号││(主要负责人)││ ├─────────┼─────────────┴────────┴──────────┤ │诊疗科目││ ├─────────┼─────────────────────────────────┤ │地址││ ├─────────┼─────────────┬────────┬──────────┤ │接诊时间││联系电话││ ├─────────┼─────────────┼────────┼──────────┤ │广告发布││广告时长││ │媒体类别││(影视、声音)││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 │ ││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 │审查结论│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 │││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中)医广[]第- - 号│ └───────────────────────────────────────────┘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注意事项见下页) (审查机关盖章) 年月日 注意事项 1.本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正文内容皆为打印,手写无效。 2.医疗机构必须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原件向广告刊播媒介或广告刊播代理单位联系广告刊播事宜。 3.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中核定的内容及广告成品样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进行任何改动。医疗广告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保持一致。 4.发布医疗广告必须标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且足以辨认。 5.医疗广告刊播后十日内,医疗机构将刊登医疗广告的成品样件挂号寄至审查机关备案。 6.本广告审查证明公示网址: 审查机关联系方式: 附件3: 编号______________ 医疗广告审查不合格通知书 ┌─────────┬──────────────────────────────────┐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 ││□影视□广播□报纸□期刊□户外│ │拟发布媒体类别││ ││□印刷品□网络□其他│ ├─────────┴──────────────────────────────────┤ │医疗广告审查不合格的原因│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经审查,你│ │单位提交的医疗广告(受理号为: )不符合以下规定,不得发布: │ ││ ││ ││ │(审查机关盖章)│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