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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徐委办[2008]97号
【颁布时间】 2008-10-27
【实施时间】 2008-10-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75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富新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前线指挥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干部选派及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富新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前线指挥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干部选派及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徐州市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富新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前线指挥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干部选派及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富新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徐州市对口支援绵竹市富新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徐委[2008]16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对口支援绵竹市富新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徐委办[2008]67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徐州市对口支援绵竹市富新镇恢复重建办公室的通知》(徐委办[2008]7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设置
  
  组建徐州市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富新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前线指挥部(简称市援建指挥部),受市委、市政府和市对口支援绵竹市富新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援建领导小组)的领导。成立中共徐州市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富新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前线指挥部党委(简称市援建指挥部党委),受省援建指挥部党委和市委双重领导,以省援建指挥部党委领导为主,同时受驻地党委的指导。
  
  二、主要职责
  
  市援建指挥部及其党委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援建领导小组的授权,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援建领导小组对援建工作中的各项工作部署,制定援建工作具体援建项目实施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提出工作推进措施。
  
  (二)按照市援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的援建项目规划、标准和布局要求,负责做好具体的实施工作,并协调我市在富新镇其他的援建事项。
  
  (三)负责与驻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
  
  (四)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援建领导小组报告援建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信息。
  
  (五)负责市援建指挥部党的建设和援建队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总结、宣传援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六)按照权限管理市援建指挥部工作人员。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援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援建指挥部内设办公室、综合处、工程处3个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指挥部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接待、会议组织、文稿起草、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指挥部文书档案管理及催办、查办等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指挥部后勤保障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二)综合处
  
  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做好镇村规划设计工作;负责组织村庄危房认定及加固维修方案的审定工作;负责村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村(居)民住宅设计、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村民民房建设材料供应协调工作;负责村民建房技术人员培训等技术支持工作。
  
  (三)工程处
  
  负责制定工程项目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建筑施工队伍;负责组织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组织镇区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资金控制、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工程监理工作;负责组织各类工程建设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相关单位的关系协调工作。
  
  四、人员配备及领导职数
  
  市援建指挥部工作人员目前暂定14名。实际工作中严格按需配备,逐步到位。各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的配备,根据工作需要由市援建指挥部党委确定。
  
  领导职数为:总指挥1名(由市政府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1名(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副总指挥2名(由市委选派正、副处级干部担任)。市援建指挥部党委设书记1名,委员若干名。处长3名,副处长3名。
  
  五、干部选派
  
  市援建指挥部干部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派,原则上从市援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选派干部人选的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专业特长和比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创新意识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甘于奉献;身体健康。处级干部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科级干部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专业技术干部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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