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继续加快大企业(集团)成长壮大步伐,努力培育一批支撑地区经济、引领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促进全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和思路 (一)发展目标 力争经过5年至8年努力,到2015年,全州前30户重点工业企业销售收入超过500亿元、增加值超过160亿元、利税总额超过100亿元,形成一批销售收入分别达到或超过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1亿元以上4个层次的重点企业集群。 到2015年,全州前30户重点工业企业研发(R&D)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以上;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达到全州考核目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以上,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工业强州和兴工发展战略,以解放思想、改革开放为动力,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内涵式发展为核心,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进一步加快结构调整,加大企业重组力度,提高产业集中度,延伸产业链,发展精深加工,实施品牌战略,注重节能减排,深化企业改革,强化企业管理,提升质量效益,全面增强大企业(集团)核心竞争力,打造一批多层次的大企业集群,带动和支撑全州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 1. 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通过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企业做强做大。 2. 政策扶持原则。通过制定政策、优化资源配置、营造发展环境等措施,促进生产要素向列入“五百亿工程”的企业倾斜。 3. 动态管理原则。对列入“五百亿工程”的企业实行定期考核,优胜劣汰,动态调整。 4. 和谐发展原则。注重发挥大企业(集团)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大带小,带动一批与之配套和为之服务的中小企业发展;以小促大,形成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二、扶持与奖励政策 (一)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企业投入 “五百亿工程”入选企业申报的项目,各级投资主管部门按照权限优先核准或备案,由州发改委、州经委、州科技局、州农业局等有关部门管理的预算资金,优先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或前期工作补助。“五百亿工程”入选企业,各商业银行在开户、结算、贷款等方面提供便捷金融服务;对大额贷款需求,企业可提出申请,由州工业经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主办银行会同其他银行进行银团贷款。深化楚雄州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工业领域投融资力度。鼓励企业在国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直接融资,对进入辅导培育期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市场产品并利用产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实现自身发展;鼓励企业采取境内外引资的方式,加强与国内外战略投资者的合作。 (二)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凡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在西部大开发政策执行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 (三)提高企业用地保障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工业用地储备制度,并优先保障“五百亿工程”入选企业项目用地。企业可根据发展需要,每年年初提出年度用地计划,报所在县、市和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列入年度计划;对“五百亿工程”入选企业用地,在规划上予以保障;企业重大项目用地,各县、市难以保证指标的,可报州工业经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领导小组协调解决;企业项目用地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可以租赁或作价出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降低一次性投入成本;对企业依法提出的用地申请和土地使用方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相关规定,及时作出审查和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