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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资发评价[2006]181号
【颁布时间】 2006-10-18
【实施时间】 2006-10-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89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切实做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称中央企业)的财务预算工作,促进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推进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家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07年度企业财务预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财务预算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工具,也是企业实现短期经营目标、实施战略目标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企业明确经营目标,优化资源配置,合理使用资金,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完善管理机制,考核经营业绩,落实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中央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财务预算工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树立全员参与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财务预算管理落到实处,使之真正成为企业开展经济活动和实施管理控制的依据和手段。
  
  二、建立和完善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体系。各中央企业应当按照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加强财务预算监督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成立相应的预算管理委员会或设立财务预算领导机构,明确财务预算管理的责任人,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加大各业务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力度,建立和完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及信息报送网络体系,规范和细化预算管理工作程序,全面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估考核和预算调整等各个工作环节。企业应当切实加强对所属子企业财务预算报告编制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落实所属子企业的财务预算管理责任,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各级子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和审核工作,提升企业财务预算的总体工作质量。
  
  三、进一步提高财务预算编制质量。各中央企业应当以战略规划为依据,正确分析判断国内外经济环境、市场条件和政策走向,提高财务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合理性。一是要认真总结上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全面分析预算编制与执行中的偏差和突出问题,在本年度预算编制中有针对性的加以控制,对国资委在年度财务决算批复中指出的问题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予以重点控制;二是财务预算编制应坚持效益优先和总量平衡的指导思想,通过优化整合企业内部资源,确保财务预算安排有利于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和战略目标实现;三是确保财务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应当将内部各业务机构和下属子企业、事业单位、基建项目等所属单位的全部经营活动纳入财务预算编制范围,全面预测财务收支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四、加强成本费用的预算管理。成本费用预算控制是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耗费、促进企业实现增收节支的重要措施。一是要根据企业下一年度经营管理实际,合理制订成本费用开支的预算标准,强化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的控制;二是落实成本费用开支预算控制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增长;三是针对上年度预算中存在的成本费用预算过高,尤其是人工成本预算过高的情况,在本年度的预算中应适当予以控制,压缩本年度预算开支;四是经营效益下滑的企业,不得扩大人工成本预算规模。
  
  五、强化现金流量的预算管理。现金是企业正常经营运转的血液,现金预算是财务预算管理的关键内容。一是企业在编制财务预算时应当正确预测预算年度现金收支、结余与缺口,合理规划现金收支与配置,加强应收应付款项的预算控制,增强现金保障和偿债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充分考虑自有资金的承受能力,合理安排资本性支出项目的资金规模和结构,加强对非主业投资和无效投资的清理,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预算;三是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保持现金收支平衡和偿债能力,以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
  
  六、加强财务风险的预算控制。防范财务风险是企业财务预算的重要工作内容,各中央企业在财务预算中必须加强对财务风险的控制。一是加强对外投资、收购兼并、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股票、委托理财、期货(权)及衍生品等投资业务的风险评估和预算控制,并及时跟踪和评测高风险业务的风险水平;二是结合企业现有负债情况与年度经营业务预算,对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偿债压力的企业,在保证正常业务的情况下,应当压缩金融债务预算规模;三是注重分析担保风险,严格控制担保、抵押等高风险业务的预算规模,不得安排与业务无关的集团外担保预算,对于担保余额占净资产比重超过50%或者发生担保履约责任形成重大损失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增担保预算,避免引发新的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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