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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 2008-10-21
【实施时间】 2008-10-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98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签字笔等,积极抵制过度包装产品;宾馆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一次性餐具等。各级行政机关要带头使用节能环保铅笔、钢笔、再生纸等节能环保办公用品;鼓励办公用纸双面打印或重复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利用信息技术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电子信息系统,加快实施网上办公、行政审批、信息咨询等,倡导“无纸化办公”,进一步降低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用电,减少纸张消耗。推行从简办公,减少会议次数和频率,从严控制会议资料袋、出席证等的印制标准和发放数量,减少会议支出,倡导节约资源的良好办公习惯。(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旅游和商务局、经济委员会牵头落实)
  
  (六)夏季公务活动着便装
  
  每年夏季,除重大外事活动及有特殊要求以外,公务活动一律着便装。(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
  
  (七)培养自觉节能习惯
  
  提倡单位、家庭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要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和家用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能耗。严格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用能管理,设置电脑待机模式,不用时进入休眠状态,关机后拔掉电源。要随手关水龙头,鼓励“一水多用”,节约用水。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家庭”创建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妇联牵头落实)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节油节电工作和全民节能行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油节电工作和全民节能行动,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要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节油节电工作和全民节能行动的指导和协调,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旅游和商务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供电局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对辖区内节油节电和全民行动工作负总责,结合各自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从2009年开始,将节油节电工作纳入部门考核内容,定期汇报考核,确保节油节电工作和全民节能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级宣传部门要制订节油节电和全民节能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好每年的“能源紧缺体验日”主题宣传活动,并组织好日常宣传,大力推广和宣传社会各方面节能的典型和经验,营造以“节能为荣,浪费为耻”的良好风气。教育部门要将节油节电和全民节能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和实践培训体系,培养青少年的自觉节能意识和良好节能习惯。各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开辟专栏宣传国家有关节能政策措施,对在全民节能行动中各种浪费能源的行为和现象予以公开曝光。各地要组织开展节油节电、全民节能进企业、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印发节能手册,普及节能知识,传授节能方法和窍门,大力倡导节俭文明的消费模式和社会风尚。
  
  (三)加强督促检查
  
  市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重点会同质监、工商等部门加强对室内空调温度控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能效标识、过度包装等的监督检查。其他节能措施的落实由各牵头落实部门和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限期予以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直接责任。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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