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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龙岩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龙政综[2008]303号
【颁布时间】 2008-10-20
【实施时间】 2009-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99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两个先行区”建设中求先行当前锋的若干意见》(岩委发〔2008〕6号)精神,发挥我市旅游资源优势,推动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加快建设海西旅游强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促进龙岩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多元旅游开发
  
  1、拓展旅游投资领域。鼓励省内外、境外经济实体、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的建设、保护规划等的前提下,开发龙岩区域内的森林、山岳、岩洞、水面、温泉、瀑布等自然景观资源和古建筑、纪念馆、博物馆等人文景观资源,可以独资、合资、合作、承包、租赁、托管等形式开发建设和经营。对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处于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项目,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核准,鼓励各种投资主体参与开发或特许经营。
  
  2、支持多元投资主体。扩大旅游产业对外开放,坚持市场化运作,推出一批资源开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旅游企业经营权转让、旅行社合资合作等招商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旅游招商活动。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和鼓励有实力的民营和外资企业参与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形成旅游投入多元化格局。在有利于资源保护的前提下,允许将旅游资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组建具有特许经营权的经营管理公司,符合条件的也可创造条件进入证券市场融资。
  
  3、多种形式保障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合理安排旅游产业用地,保证旅游用地供应。利用城市规划以外的集体土地兴办生态旅游项目,只要不改变农用地用途性质,集体土地所有者可依法以农用地租赁或作价出资(入股)方式与投资者合作经营。利用国有或集体林地、水面、山头兴办旅游项目的,可依法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取得使用权或经营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租金可按年度缴纳。对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进行旅游开发,不改变土地用途性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个人最高40年的使用期。旅游开发项目占用林地或征用林地的,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占用或征用林地审批手续,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所收取的森林植被费县级分成部分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优先用于项目单位造林绿化,恢复植被。
  
  二、扶持旅游项目建设
  
  4、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市财政2009年安排扶持资金500万元,专项用于旅游宣传促销,以后逐年按市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递增。旅游部门对列入省、市重点旅游项目的,优先向金融机构推介,金融机构优先支持贷款需求。
  
  5、支持减免有关规费。对符合旅游规划的旅游开发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建设过程中需缴纳的土地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等,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的前提下,实行市、县(市、区)部分先征后返;对投资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从营业年底起,前两年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部门通过财政支出渠道安排资金全额返还,后三年返还50%。对以乡村游为主题开发的旅游项目,依法免交市级各种行政事业收费和规费。
  
  三、全力打造旅游品牌
  
  6、培育打造旅游品牌。着力打造以“客家、红色、生态”三大主题为核心的特色景区、精品旅游线,提升旅游产品规模和质量。力争到2011年,争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每个县(市、区)有一个国家4A级以上旅游区,一家以上四星级旅游饭店、一个以上国家级或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一个以上国家级或省级旅游名镇名村、一批休闲度假特色旅游区。
  
  7、鼓励创造旅游品牌。对被评为国家4A、5A级的景区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300万元;对4A级以上景区(含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年接待20万人次以上的给予奖励2万元,30万人次以上的给予奖励4万元,30万人次以上每增加5万人次再奖励2万元;获得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给予奖励20万元;获得省级以上旅游特色村镇的给予奖励10万元;获得优秀旅游县称号的给予奖励30万元;获得中国旅游强县称号的给予奖励100万元。
  
  四、大力拓展旅游市场
  
  8、全力组织整体营销。各级政府要重视旅游整体营销工作,加大对旅游宣传促销的投入,为拓宽旅游市场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将旅游宣传作为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内容。宣传、旅游、交通、文化和新闻单位要把旅游产业的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整体形象的推广纳入公益性宣传。要调动旅游企业的积极性,整合宣传资源,相互配合,统一口径,全方位、多渠道、高密度地开展旅游宣传,树立龙岩旅游的整体形象,提升龙岩旅游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要突出特色,提升水平,扩大影响,打造品牌,办好各种形式的节庆活动。鼓励公务员带薪休假旅游,鼓励企业将旅游纳入职工福利和奖励的内容,促进旅游消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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