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1998-06-26
【法规编号】 149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文化合作协定第九个文化交流执行计划

[接上页]

  四、教育
  
  4.1协议与院校联系
  
  中澳联合文化委员会注意到:
  
  (1)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与澳大利亚就业、教育、培训和青年事务部于1995年1月签署的《教育培训谅解备忘录》目前正在修改之中;
  
  (2)应澳大利亚政府的邀请,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朱开轩于1997年10月18日至26日访问澳大利亚;
  
  (3)应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的邀请,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和商务培训专家代表团于1997年11月访华。代表团由悉尼技术学院、堪培拉技术学院和南澳洲TAFE学院的代表组成。代表团访问了北京、南京、无锡、上海、宁波的十三所院校及数个省市的教育厅(局);
  
  (4)广东高等教育局官员于1998年初访澳,考察了澳大利亚大学的科研情况,了解科研成果如何为国家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5)中澳两国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中小学之间签署的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协议、谅解备忘录和合作协议在1996年到1997年期间都已得到执行。
  
  4.2学生和教师交流
  
  中澳联合文化委员会注意到:
  
  (1)澳大利亚就业、教育、培训和青年事务部的“亚太大学流动项目”为澳高等院校的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了了解中国的机会;
  
  (2)澳大利亚就业、教育、培训和青年事务部的“海外研究生科研奖学金项目”向中国研究生提供了奖学金;
  
  (3)澳中理事会的“澳青年学者在华学习项目”为澳中学毕业生在华接受正规教育、熟悉了解如何在中国学习生活提供了帮助;
  
  (4)澳中理事会的“在校学习之旅项目”为澳学习汉语的学生访华提供了机会;
  
  (5)澳中理事会的“中国技艺培训项目”为澳汉语专业和商业类学科的大学毕业生提供了在华学习和工作的机会。
  
  4.3澳大利亚研究计划
  
  中澳联合文化委员会注意到:
  
  (1)澳大利亚就业、教育、培训和青年事务部通过“海外澳大利亚研究项目”为“在中国的澳大利亚研究”的项目提供赞助;
  
  (2)澳中理事会向三位将澳大利亚文学作品译成汉语的杰出的中国翻译家颁发了1996年首次翻译奖;
  
  (3)由中国澳大利亚研究协会召集的第五次中国澳大利亚研究会议(两年一次)于1996年9月在天津南开大学召开,会议的主题是中国和澳大利亚迈向2000年。这项活动得到澳中理事会的赞助;
  
  (4)中国中学校长代表团于1996年访问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中学校长代表团于1997年访问中国;
  
  (5)澳中理事会的澳大利亚研究分会和顾问团于1997年4月访问了在中国的各澳大利亚研究中心,评估这些中心的需求,增加了他们的活动项目;
  
  (6)华东师范大学的澳大利亚研究中心于1997年10月7日至8日在上海举办了出版网络研讨会,澳方和中方均派代表团参加。
  
  五、体育
  
  5.1体育交流
  
  中澳联合文化委员会注意到:
  
  (1)中国国家体育委员会代表团于1996年11月访澳;
  
  (2)澳大利亚体育委员会于1997年2月访问上海和重庆;
  
  (3)南京体育学院于1997年2月访问澳大利亚;
  
  (4)中国国家体育委员会副主任1997年3月访问澳大利亚;
  
  (5)澳大利亚体育委员会主任1997年6月访问北京,同中国国家体育委员会会谈;
  
  (6)澳大利亚中小学教师小组访华,向AUSSIESPORT介绍中国教师,编写有关中国的教材。
  
  5.2体育科学与医学
  
  中澳联合文化委员会注意到:
  
  (1)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和澳大利亚体育用药局在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前夕互访;
  
  (2)澳大利亚体育用药检测室官员1996年参观访问中国兴奋剂控制试验室;
  
  (3)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和澳大利亚体育用药局1996年8月围绕世界青少年田径赛进行商谈;
  
  (4)澳大利亚体育用药局促成中国参加欧洲反兴奋剂理事会大会;
  
  (5)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1997年9月接待澳大利亚体育用药局官员访华。
  
  六、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艺术
  
  6.1协议和机构交流
  
  中澳联合文化委员会注意到:
  
  (1)澳大利亚多元文化基金会1996年3至4月访华,签署了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与该基金会的合作意向书;
  
  (2)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1997年4至5月回访澳大利亚,签署了该协会与澳多元文化基金会的合作协定;
  
  (3)澳大利亚档案局和澳大利亚档案协会代表于1996年9月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
  
  (4)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孙潮访澳,在悉尼大学法学院进行合作研究项目;
  
  (5)悉尼技术大学托马斯·邱博士访问河南,并举办介绍澳大利亚法律的讲座。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