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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1998-06-26
【法规编号】 149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文化合作协定第九个文化交流执行计划

[接上页]

  (8)根据亚联艺术家短期访问计划,澳大利亚作家叶桑将于1998年5月到7月在北京师范大学作短期访问;
  
  (9)根据亚联艺术家短期访问计划,澳大利亚画家GeorgeGittoes将于1998年8~12月在北京画院作短期访问;
  
  (10)根据亚联艺术家短期访问计划,澳舞蹈家张小雄将于1998年8月到10月在广东现代舞蹈团作短期访问;
  
  (11)1998年,亚洲艺术研究中心在新南威尔士州美术馆举办新年讲座;
  
  (12)1998年12月至1999年1月,澳国家戏剧艺术学院院长海尔纳德·白克提斯将访问上海和北京;
  
  (13)维多利亚艺术委员会(ArtsVictoria)建议恢复与江苏省文化部门的商谈,探讨维州与江苏省姊妹省州互惠交流的可能性。
  
  二、图书出版
  
  2.1专业人员交流
  
  中澳联合文化委员会将支持下列项目:
  
  (1)建议中国国家图书馆信息网络专家1998年访澳;
  
  (2)中国国家图书馆馆员马静女士于1998年1月赴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进行为期六个月的培训;
  
  (3)建议一名中国图书馆工作人员于1998年9月开始在柯廷理工大学图书馆进行为期一年的工作访问;
  
  (4)中澳双方图书馆之间的人员交流。
  
  2.2出版交流
  
  中澳联合文化委员会将支持下列项目:
  
  (1)重庆出版社将出版彼得·凯瑞著的《奥斯卡和留辛达》中文版;
  
  (2)中国文学出版社将出版理查·尼尔著的《澳大利亚文明》中文版;
  
  (3)中国教育出版社与澳中理事会将继续合作为中国的学校翻译出版关于澳大利亚文化和社会的系列读物;
  
  (4)澳中理事会继续资助致力于澳大利亚文学翻译工作的中国翻译家和资助澳大利亚作家短期访问中国。
  
  2.3书籍、出版物与信息交流
  
  中澳联合文化委员会将支持下列项目:
  
  (1)南京图书馆和维多利亚州立图书馆根据两馆“姊妹馆协定”继续开展出版物和专业业务联系的交流;
  
  (2)进一步加强由澳中理事会赞助的、设在中国国家图书馆的中澳电子信息中心的业务合作;
  
  (3)进一步发展昆士兰州美术馆亚太艺术研究中心的业务研究工作。中国有关艺术研究单位参与了该中心的研究项目;
  
  (4)希望继续保持和发展中国国家图书馆与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之间的重要交流协议;
  
  (5)应墨尔本中国书店的邀请,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代表团将参加1998年澳大利亚图书博览会;
  
  (6)中澳图书馆将继续交换图书、出版物与信息资料。
  
  三、广播、新闻、电影和电视
  
  3.1广播、电影和电视合作
  
  中澳联合文化委员会将支持下列项目:
  
  (1)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代表团于1998年5月访问澳大利亚,向澳大利亚广播公司和澳大利亚SBS学习采编新闻和管理音乐资料库的经验,并参观在墨尔本的澳大利亚广播电台;
  
  (2)上海电影制片厂和澳大利亚电影公司最近合拍了一部儿童电视连续剧(SPELLBINDERII),并于1998年5月28日在上海电视台播出。澳大利亚电视九台将首播该剧;
  
  (3)澳大利亚SBS的电视和电台将继续播放普通话和广东话节目;
  
  (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澳大利亚SBS正在进行音乐节目交流;
  
  (5)澳大利亚电影电视广播学校毕业生南茜·吴女士于1998年5月回到中国,继续从事电影制作事业;
  
  (6)中国电影资料馆和澳大利亚国家电影音像资料馆互派一名工作人员商讨人员交流和科学信息、藏品保管以及影片修复等方面的交流事宜;
  
  (7)澳大利亚电影公司正在华推销影片。辽宁电视台已获得播映26小时的澳大利亚纪录片的播映权。建议澳大利亚电影公司参加1998年11月在上海举行的上海电视节。
  
  3.2记者交流
  
  中澳联合文化委员会将支持下列项目:
  
  (1)中国新闻学校王波教授于1998年4月访澳;
  
  (2)作为澳外交贸易部“海外媒体访问项目”的一个部分,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代表团于1998年6月访澳。
  
  四、教育
  
  4.1协议和机构间的联系
  
  中澳联合文化委员会将支持下列项目:
  
  (1)中国教育部和澳大利亚就业、教育、培训和青年事务部将续签《教育培训合作谅解备忘录》;
  
  (2)澳大利亚就业、教育、培训和青年事务部邀请中国教育部于1998年8月派职业教育培训专家回访澳大利亚,该代表团将由从事商务职业教育培训的中国学校的代表组成;
  
  (3)澳大利亚大学校长委员会董事会代表团拟于1998年10月访问北京和上海,该团将由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澳大学校长委员会董事会的中方对应机构)接待。访问期间将签署两机构间的高等教育合作协议,澳大学校长委员会董事会代表团还将同中国教育部举行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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